
什么不属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
物价上涨不属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
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一般有四个:稳定物价、充分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和平衡国际收支等。
一、稳定物价
稳定物价目标是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而物价稳定的实质是币值的稳定。所谓币值,原指单位货币的含金量,在现代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衡量币值稳定与否,已经不再是根据单位货币的含金量;而是根据单位货币的购买力,即在一定条件下单位货币购买商品的能力。
它通常以一揽子商品的物价指数,或综合物价指数来表示。稳定物价是一个相对概念,就是要控制通货膨胀,使一般物价水平在短期内不发生急剧的波动。
有人认为,物价水平最好是不增不减,或者只能允许在1%的幅度内波动,这就是物价稳定;也有人认为,物价水平不增不减是不可能的,只要我们能把物价的上涨幅度控制在1—2%就算稳定了;还有人认为,物价每年上涨在3%左右就可以称之为物价稳定。
二、充分就业
所谓充分就业目标,就是要保持一个较高的、稳定的水平。在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凡是有能力并自愿参加工作者,都能在较合理的条件下随时找到适当的工作。
充分就业,是针对所有可利用资源的利用程度而言的。但要测定各种经济资源的利用程度是非常困难的,一般以劳动力的就业程度为基准,即以失业率指标来衡量劳动力的就业程度。
所谓失业率,指社会的失业人数与愿意就业的劳动力之比,失业率的大小,也就代表了社会的充分就业程度。失业,理论上讲,表示了生产资源的一种浪费,失业率越高,对社会经济增长越是不利,因此,各国都力图把失业率降到最低的水平,以实现其经济增长的目标。
西方经济学认为,除需求不足造成的失业外,其它种种原团造成的失业是不可避免的现象。
从经济效率的角度看,保持一定的失业水平是适当的,充分就业目标不意味着失业率等于零,美国多数学者认为4%的失业率即为充分就业,而一些婪为保守的学者则认为应将失业率压低到2—3%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