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枚举法是一种完全归纳法正确吗
简单枚举法是一种完全归纳法这句话不正确。
完全归纳推理,又称"完全归纳法",它是以某类中每一对象(或子类)都具有或不具有某一属性为前提,推出以该类对象全部具有或不具有该属性为结论的归纳推理。全归纳推理的前提无一遗漏地考察了一类事物的全部对象,断定了该类中每一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结论断定的是整个这类事物具有(或不具有)该属性。
也就是说,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和结论所断定的知识范围完全相同。因此,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然性的,只要前提真实,形式有效,结论必然真实。完全归纳推理是一种前提蕴涵结论的必然性推理。
简单枚举法简介:
简单枚举法又称"简易归纳法"、"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根据某类事物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共同属性,并且从未遇到与其相矛盾的情况,得出该类事物都具有某种属性的一般性结论的方法。这种方法是不完全归纳推理的一种,其根据是同一属性在同类部分对象中不断重复,而又没有遇到相矛盾的情况。
这种推理的根据是不充分的,因而其结论是或然性的。提高其结论可靠性程度的主要办法,是增加枚举的数量;数量越多,结论的可靠程度越高。简单枚举法的结论虽是或然的,但这一方法在日常生活和科学研究中仍具有重要作用,人类知识的很多内容是通过它得到的,而且它用起来简便,人们以它提供的初步知识为基础进一步研究,就可获得确实可靠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