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的崛起是农村改革中的重大进步
乡镇企业的的崛起是农村改革中的重大进步内容如下:
乡镇企业的的崛起是农村改革中的重大进步。乡镇企业:指由农民举办的集体、合作、个体企业。乡镇企业一般具有固定(或相对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所)、设备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
具备独立核算的条件,或虽非独立核算单位,但有单独的账目,承担经济责任和纳税义务;常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季节性生产经营活动,全年开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持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经营)执照(农业企业除外)。
乡镇企业的前身是发轫于上世纪50年代的社队企业。在1958年人民公社时期有的省份提出了“县县发展工业,乡乡举办工厂,社社积极参加”的口号,大力发展“社队工业”。江苏无锡春雷造船厂曾被认为是一家社队企业。
1978年以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在农村展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及劳动热情空前提高,农业生产迅速增长,粮棉油肉等主要农产品连上新的台阶。在此背景下,乡镇企业的前身———社队企业首先得到了迅速发展。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乡镇企业这种相对“最优”充分展现了自己的能量。1991年,中国乡镇企业总产值突破一万亿元大关,与当年的国营企业平分秋色,成为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农村经济的主体。
在经历了1989~1991年整顿提高之后,不少乡镇企业苦练内功,强化管理,大力引进外国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并到国外寻找市场。无形之中,外向型经济迅速发展起来,使乡镇企业与国际大家庭日趋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