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木构架的形式不包括
中国古代木构架的形式不包括对称式。
自上古时期出现了“巢”与“穴”两种原始的居住形式时开始,即产生了木结构的原始雏型。文献中关于上古时期“构木为巢”的记述,无疑是对木结构萌芽状态的描述。就穴居来说,袋状竖穴的穴口,也必然要采用树木的枝干和草木支条编扎而成的支撑结构和覆盖结构。从而发展演变成建造在地面上的各类建筑,并形成了独特的中国木结构体系。
经考古发掘证实,早在新石器时期的母系氏族社会中,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的广大地区已发现有相当规模的氏族聚落的建筑群,从陕西省西安市半坡村遗址和近年发掘出的浙江省余姚县河姆渡遗址中,可以看出,当时木结构建筑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和水平。
河姆渡遗址发现的建筑木构件,证实中国的祖先很早就已掌握了完善的榫卯连接技术,也说明木结构在此之前已经历了很长的使用和发展过程。中国古代木结构大体上可分为抬梁式、穿斗式、井干式三种类型。其中抬梁式结构应用较广,穿斗式次之,井干式结构多应用于产木材地区。
抬梁式木结构主要是沿建筑进深方向前后立柱,柱端架梁;梁上立瓜柱(即短柱,因有做成瓜形的,所以称瓜柱),瓜柱上再架梁;再立瓜柱、架梁;层层叠垛而成。梁的长度,自下而上,逐层缩短。在最上一梁的中部,立脊瓜柱。
两梁间高度按照一定规律,自上而下逐层递减(即宋朝的举折)或自下而上递增(即清朝的举架),从而形成了古建筑屋面具有的优美柔和的曲线。用这种方法组成的房架,每组称为一缝,在平行排列的两缝房架间每层梁的端头及脊瓜柱顶上架设檩木,联成为一个整体,再于檩与檩之间铺钉椽条望板,以承托瓦面。
两缝房架即四柱之间所组成的空间,就是古建筑的基本单元──间。由平行排列的三缝房架,组成两间;四缝组成三间。一座古建筑一般由3、5、7、9等单数开间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