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中水系设计要求
园林中水系设计要求:主次分明、自成系统、疏水系去游和查水系来历。
1、理通水系
“疏水之去由,察水之来历”。水景是现代人对古代风水的延伸,在选址时一定先察源头,既要疏导水的出路,又要考察水的来源,不可成为一团死水,否则藻类滋生、水质浑浊、颜色黯淡,影响观感,甚至达到人体感官难以接受的程度。
2、满足使用功能的同时注意安全性
水景可赏、可游、可乐,在立意时一定要明确其功能。
水体在公园、地产项目中的应用日趋广泛,在满足水景观赏、游憩功能的同时,必须注意其设施的安全性。硬底人工水体近岸2.0 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7 m,达不到此要求的应设护栏;无护栏的园桥、汀步附近2.0 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5 m。
3、注重水体与周围环境元素的渗透,增强人的亲水性
水体虽可单独作为园林的主体,但和亭、桥、建筑物、雕塑、植物、景石等其他要素进行合理配置,将会创造出独具风格的园林景观。当人们进入到与周围环境相搭配的水景,将会感受到“人水合一”、“人景合一”。
4、保证施工操作的可行性和生态性
水景工程的施工包括水系的规划,闸阀、驳岸、护坡、水池等基础设备及植物、构筑物和声控、光控等配套设施,涉及到结构、防渗等技术性强的专业领域,在营造时要坚持科学性的原则,保证施工操作技术的可行性。
5、注意运行的经济性
根据水景所处位置的不同,选择合理的取水方式,如引用自来水、江湖水或地下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