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制度是什么?

 我来答
最强大脑花
2023-01-14 · 知道合伙人历史行家
最强大脑花
知道合伙人历史行家
采纳数:13130 获赞数:394224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刺”,检核问事之意。
一、原来地方监察制度的不力,使得建立更完善的地方监察制度成为一种必要的措施。
《史记·平准书》:“天子始巡郡国,东渡河,河东守不意行至,不办自杀。行西逾陇,......陇西守自杀,......新秦中或千里无亭徼,于是诛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牧边县。”
武帝巡视地方时,很多地方贪官畏罪自杀,这说明地方吏治腐败情况是很严重的,但是丞相史和监御史都没有向皇帝报告,可见他们的失职以及原来地方监察制度的不完善,这促使汉武帝寻求建立一种更完备的地方检查制度来加强对地方郡国的控制。
二、中央集权加强的必然结果。汉武帝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颁布推恩令、设置左官律、附益法,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西汉中央的王国问题。加强对地方的监察是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中央集权的必然要求。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