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
它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签了之后,学校来年招生的时候,就可以对外说,学校的就业率是多少多少了。签订正式合同后就会失效。
甲方: 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
乙方: (就业见习基地[单位])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是为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通过见习使毕业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积累工作 经验 ,适应实际工作,为用人单位深入了解考察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扩大选人视野,建立较为稳定的人才输送 渠道 ,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和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创造条件。为保证毕业生见习基地(单位)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利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对乙方申报条件进行审核,考查乙方所能提供见习的专业、岗位。经核准同意后,甲方给乙方正式授牌,并颁发《 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证书。
2. 向乙方提供所需毕业生的信息。
3.协助乙方按照乙方的需求组织见习生见习。
4.协助乙方做好见习生见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5.协助乙方处理见习生见习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6. 对乙方见习工作进行考察、评估,对优秀见习基地给予表彰奖励。
7.经考核,对在乙方见习合格的见习生颁发《庆阳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
二、乙方职责:
1.向甲方提供见习岗位需求,妥善安排毕业生见习,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和开展见习活动,落实各项见习 措施 。
2.负责对见习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安全等方面进行管理;负责制定见习 规章制度 ,明确对见习生的具体要求;负责见习生的月度考勤,见习生请假三天以上的需报甲方备案。
3.负责落实见习生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4.负责做好见习生考核工作,对见习生进行见习鉴定。如果见习双方愿意,鼓励毕业生留在见习单位就业。及时向甲方反馈见习生见习情况和效果。
甲 方: 乙 方:
(签章) (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