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实习期扣6分要延长实习期吗
不需要延长实习期。
按照修订后的,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也就是大家所说的“新交规”第六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也就是说,C1照驾驶员在“实习期”只有扣分满12分,才会注销驾驶证(驾驶证注销后,需要重新报名,与第一次一样,参加科目1,科目2,科目3,科目4考试)。
C1照驾驶员在“实习期”扣6分,不会延长“实习期”。
只有领取B照和A照的驾驶员,在实习期扣六分(未达到12分)实习期限延长一年。
下面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九条的全部内容:
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拓展资料
实习期满分注销,关联降级
1,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2,实行满分注销降级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解读:实习期满分注销。比如一驾驶人新考取了小型汽车(C1)驾照,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则小型汽车(C1)驾照会被注销,并且不能通过满分学习考试科目一恢复驾照,只能重新申领;实习期关联降级。比如某驾驶人原有牵引车(A2)驾照,增驾新取得了普通三轮摩托车(D)照,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后,不仅普通三轮摩托车(D)照会被注销,而且原有的牵引车(A2)驾照也要注销并降级为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驾照。
实习期内扣12分以下,实习期延长一年
1,延长实习期。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2,实习期内驾驶限制。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3,实习期陪驾要求。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