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一直以来,我的人生准则就像上面这张图一样,简单而粗暴。所以那时候的我,如果很想很想很想一个人的话,我会直接告诉他/她。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很想念而已。至于你想不想念我,你对我什么感觉,那并不重要,我反正会说的。
我一般都是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很少会考虑后果。做完之后得不偿失的情况也不是没有。但是回到当时的情境中,我很可能就算知道结果也还是想再做一次的。不为什么,就是想做而已。
后来很多足以改变我人生的大决定也都是我自己做的:报考哪个大学,一个人跑到北京漂泊,离开外人很羡慕的企事业单位,选择敲代码……
这些决定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至少现在来看都很难讲。
不过说真的,我很少后悔。
一方面是因为都是自己做的决定,别人的话我从来不听,死了也是自己作死的;另一方面是,我不管做什么事都全身心地投入,做不成也都是运气实在太差和实力实在太渣,和不努力没半毛钱关系;
所以,我真的很难后悔吧。
可是最近遇到了一件事,让我明白了:“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有些事要“发乎情而止乎礼”。
当你的所作所为,对对方没有好处,只能造成伤害的话,你就只能选择忍耐,哪怕再想念也是。因为你在乎一个人,就是希望他/她能过得好(暂不说幸福),而不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思念而给对方造成困扰。
所以,在我看来,如果想念一个人,就立刻马上不要等一秒钟地告诉他/她;但如果告诉他/她只能造成对方的困扰和伤害,你还是想点别的转移注意力吧,再想也不能说!
你只要想想这样做,对方就能过得更好,心里是不是多少还有些安慰呢?
我想,这个变化的过程,就是成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