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了怎么分配监狱
法院判决后罪犯由人民法院送往监狱进行集训,然后由各省监狱管理局根据所辖监狱的押犯情况进行分配。
另外,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另外监狱的管理权限在省、市、区一级监狱管理局。具体要看是所在市有无监狱、所犯何罪、刑期长短来定。另外女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职务犯罪的罪犯有专门的监狱关押。如果不是短刑犯(刑期一年以下,留看守所服刑)而且你所在的市又无监狱的话,肯定要送外地监狱了。
一、较具体分配如下:
1.判决下达15日且犯人不上诉的,他的档案就会交到监所管理局由他们来分配,具体的依据不明。
2.但是一般规律是你在本市犯罪一年左右的基本就在看守所服刑了,其他的一般就是分配到本省的监狱服刑,
3.在司法实践中,除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4.其他罪犯由人民法院送往监狱进行集训,然后由各省监狱管理局根据所辖监狱的押犯情况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