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师生恋?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大学师生恋应该明令禁止吗?最近因为某男性导师与女博士生“学术妲己”的绯闻闹了多天的热搜,今天又有这个“师生恋”的热搜出现,我们继续讨论一下,要不要禁止校园里的一切师生恋。
在讨论之前,我们看看有关媒体是如何报道的:
图片
有人说,因为“苏妲”这位女博士生和导师之间传出了绯闻,就有必要特别明令禁止校园的师生恋,因为它破坏了美好的校园文化和学术公平。
如果真正能禁止师生恋,对我这种游离态的单身男当然有百利而无一害。
当大部分的校园女生如果不再遭受到校园老师和导师们的伤害欺骗胡弄的情况产生,可能还有不少优质的女生能留下来并分配到社会上,并学会认真看待爱情和婚姻这种大事。因而我这种社会闲散人的婚恋机会便可能增加了那么一点点婚配的可能。
但是我还是高兴不起来,也许有人会觉得我可能是个老师,毕竟我承认过我有两个教师资格证,但是我确实不是体制内的人,更不是老师,如今早已经没有从事学校教育工作。所以大家千万不要网暴我,误以为我写这文章的目的是想维护我这类人自己的利益。
说实话,我是反对明令禁止校园的师生恋的,我也不鼓励不提倡师生恋。
首先,禁止师生恋,没有法律支持,但是不值得支持和鼓励。
我觉得哪怕明确禁止师生恋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在其他方面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都有那么多人无视法律存在去干坏事,去铤而走险。所以我觉得如果真的明令禁止师生恋,不但没有作用,相反会增加人们寻求刺激大搞师生恋。人性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就更加想得到,许多人,不会去尊重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其次,师生恋并不是完全有损师德师风的两性关系,但是并不值得提倡,更不值得宣扬。
虽然不少高校也不鼓励师生恋,但是所有的爱情中,也有正当的师生关系转化为美丽的爱情故事。当然,如果是已婚的一方为了祸害单纯的学生,或利用自己作为老师的权利去诱导、去以权胁迫自己的学生与自己发生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其实这种是对爱情的侮辱与亵渎,简直称不上爱情,这种行为和行骗欺诈毫无区别。
图片
也有网友觉得,这方面,如果是明确禁止师生恋,真的管不了,因为违背了自由恋爱的原则,也违背了婚姻自由的法规。
而且,在所有的恋爱中,每个行业和生活领域,都有变态的恋情关系,甚至许多爱情产生的开始,大多是“权色交易”和利益输送。但一刀切并不可取,和大清相比更加落后。
如果校园明确禁止师生恋,那是不是以后办公室恋情,同事恋也得取消?再发展下去,如果任何行业只要有违背道德的不正之风的两性关系出现,是不是都得禁止同一行业或同一空间里的所有婚姻爱情,都得禁止人们同一屋檐下恋爱了?
结果,可能全社会人士都不适合恋爱了。因为所有恋爱都可能会有变态,不正常的两性关系表现不分行业领域,会无处不在地表现出来,这不是行业领域的错,也不是职场导致人们有罪。
变态和不正常的两性关系,到后来可能要取消同城恋爱,要取消异地恋爱,要取消同村恋爱,要取消同种族恋爱,要取消同国人的恋爱,甚至整个地球人都不适合恋爱。
因为在全球范围内,所有同种族或不同种族,同肤色或不同肤色,同风俗或不同风俗的任何两性间的爱情,都一定有很恶心很变态的情况出现,只要有人性还有恶的存在,就有扭曲和变态的恶人坏人不会彻底消失。
图片
所以,我觉得上边讽刺地建议男人“裹小脚”的网友,他表达了我想说的话。这个社会最应该解决的是人类的善恶不分的状态,不要让其扩大化,这个社会应该宣扬的是善良和正派的价值观,而不是因为有坏人的存在就把好人的手脚一起捆绑束缚起来,消除师生恋的想法,既是行而上学的办法,而且既蠢又坏。
制止校园的师生之间的不正之风,减少学术圈的歪风邪气,没有必要非得禁止师生恋。正常的两性关系,与彼此间职业状态、身份属性和办公环境无关,人性的恶与坏也与职场并无关联。
一切职场和办公场合,都不是出轨劈腿者的正当理由;一切生活的不如意,也不是网暴和家暴者们发泄情绪的借口。
恶魔一般都喜欢找借口去毒害百姓和无辜的市民,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在治理违法乱纪,在处罚伤风败俗的现象的同时,真不能一刀切地全面进行,要从一件事物产生的源头开始治理。
凡事得有一个限度,一旦过度,人类将是自我惩罚、适得其反。这是朴素的人生哲学,也是自然界诸多事物的发展规律。
我们应该教导年轻人学会承担责任,只有这样才会不乱性、不任性,才会真正有道德和良知,并有使命感。
在人世间,我们至少要学会对两种人承担起责任:生养我们的父母,自己养育的儿女。也要懂得对三种人进行挂念和关爱:肝胆相照的朋友,相濡以沫的爱人,相依为命的亲人。
最后再回到“大学师生恋应该明令禁止?”这个问题,我还是觉得没有必要。毕竟大学里都是成年人,如果在大学时就体现出各种丑恶的人,这样的人危害社会的力度更低,因为越早暴露其丑恶,越是对他人的警示和提醒,以后余生,大家都会远离他们。
网友对这个问题,反对和支持的人都有,但是总体上反对师生恋的人更多。
图片
正常的师生恋,如果双方都单身未婚,师生恋也只是两个身份不同的,职业可能不同的人产生恋爱,为何那么毫无根据反对师生恋?
学术不端的方式,学术腐败的现象,并不是只发生在两性间,除了师生恋还有更多的方式,难道说人性的贪婪与腐败的作风只与两性有关,那么多的金钱利益大家忽略了?怎么满脑子一下只觉得校园里只有两性情感引发的不正当不正常关系?
大学校园里的那些以学术论文诱导学生的导师,以论文过关威逼学生的老师,或以青春美貌色诱师长的女生,这样的人群,哪怕其生活会很风光一时,一旦丑闻曝光,他们一样会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下场是比立法去禁止校园爱情,禁止师生爱情更好许多倍。
一句话,让恶人早一点自生生灭,是最佳的处理方式。而校园里就败露出来的坏人坏作风,比进入社会才曝光伤害性少多了。
世界上的事儿就是这样,无论多么高的山,也有鸟飞过;无论多么密的网,也有鱼漏掉。
因此,与其采用各种手段去一刀切地伤及无辜,不如让各种丑恶的人早点丑态暴露,我觉得效果会更好。
那些贪官腐败和权色交易的各种丑恶现象,不是有法律明令禁止吗?可他们依然屡禁不止,甚至有的大蛀虫,70多岁退休了才被社会揪出来,结果其整个人生经历真的让世人惊恐万状。
虽然他们好像享尽了荣华富贵,但是最后还是成了千古罪人,甚至其整个家族,如果坚持实行取消三代人考公的话,那些永远在牢中不得假释的大官,其儿孙也是极惨的,当然,全家早已经“润”出去的“裸官们”除外。
由此说明,只要有利益驱动的地方,只要自私贪婪和色欲不减的物种存在,就一定有恶魔存在,也一定有坏人存在。社会不可能因为坏人的存在,制造一些停留于现象表面上的法规来影响平民百姓的正常生活。
菜刀,有人用来伤人,如果因此就禁止人类使用菜刀,这难道不是人类文明的倒退吗?
就如三年来的疫情中,有许多人,他们趁机用自己的公权来无端作恶和无底线表达私人恩怨。这不是“行程码”的错,也不是防控常态化的错,只是人性太坏太恶,自私自利的恶果!
所有人性的恶,他们一旦拥有土壤环境、有机会变坏和作恶,恶魔就会趁机出现,并屡禁不止。
在人性永远存在善恶两种常态的情况下,法律和道德,都只能约束内心善良举止端庄的好人和自觉遵守规则的俗人,而这部分人恰恰又是不用特别去约束和监督的正常人。普通人一般都没有权势和资本去作恶、去违法、去犯罪。往往那些十恶不赦的坏人恶人,多数都是财大气粗或有权有势的恶魔。
所以,我们只能大量宣传具有正向作用和良性发展的东西,而不能因为人类有恶的存在,就设法把全世界人关起来天天监督、惩治教训。希望读友们转发和分享此文,也是对正义善良的传播与扩散。
在讨论之前,我们看看有关媒体是如何报道的:
图片
有人说,因为“苏妲”这位女博士生和导师之间传出了绯闻,就有必要特别明令禁止校园的师生恋,因为它破坏了美好的校园文化和学术公平。
如果真正能禁止师生恋,对我这种游离态的单身男当然有百利而无一害。
当大部分的校园女生如果不再遭受到校园老师和导师们的伤害欺骗胡弄的情况产生,可能还有不少优质的女生能留下来并分配到社会上,并学会认真看待爱情和婚姻这种大事。因而我这种社会闲散人的婚恋机会便可能增加了那么一点点婚配的可能。
但是我还是高兴不起来,也许有人会觉得我可能是个老师,毕竟我承认过我有两个教师资格证,但是我确实不是体制内的人,更不是老师,如今早已经没有从事学校教育工作。所以大家千万不要网暴我,误以为我写这文章的目的是想维护我这类人自己的利益。
说实话,我是反对明令禁止校园的师生恋的,我也不鼓励不提倡师生恋。
首先,禁止师生恋,没有法律支持,但是不值得支持和鼓励。
我觉得哪怕明确禁止师生恋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在其他方面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都有那么多人无视法律存在去干坏事,去铤而走险。所以我觉得如果真的明令禁止师生恋,不但没有作用,相反会增加人们寻求刺激大搞师生恋。人性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就更加想得到,许多人,不会去尊重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其次,师生恋并不是完全有损师德师风的两性关系,但是并不值得提倡,更不值得宣扬。
虽然不少高校也不鼓励师生恋,但是所有的爱情中,也有正当的师生关系转化为美丽的爱情故事。当然,如果是已婚的一方为了祸害单纯的学生,或利用自己作为老师的权利去诱导、去以权胁迫自己的学生与自己发生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其实这种是对爱情的侮辱与亵渎,简直称不上爱情,这种行为和行骗欺诈毫无区别。
图片
也有网友觉得,这方面,如果是明确禁止师生恋,真的管不了,因为违背了自由恋爱的原则,也违背了婚姻自由的法规。
而且,在所有的恋爱中,每个行业和生活领域,都有变态的恋情关系,甚至许多爱情产生的开始,大多是“权色交易”和利益输送。但一刀切并不可取,和大清相比更加落后。
如果校园明确禁止师生恋,那是不是以后办公室恋情,同事恋也得取消?再发展下去,如果任何行业只要有违背道德的不正之风的两性关系出现,是不是都得禁止同一行业或同一空间里的所有婚姻爱情,都得禁止人们同一屋檐下恋爱了?
结果,可能全社会人士都不适合恋爱了。因为所有恋爱都可能会有变态,不正常的两性关系表现不分行业领域,会无处不在地表现出来,这不是行业领域的错,也不是职场导致人们有罪。
变态和不正常的两性关系,到后来可能要取消同城恋爱,要取消异地恋爱,要取消同村恋爱,要取消同种族恋爱,要取消同国人的恋爱,甚至整个地球人都不适合恋爱。
因为在全球范围内,所有同种族或不同种族,同肤色或不同肤色,同风俗或不同风俗的任何两性间的爱情,都一定有很恶心很变态的情况出现,只要有人性还有恶的存在,就有扭曲和变态的恶人坏人不会彻底消失。
图片
所以,我觉得上边讽刺地建议男人“裹小脚”的网友,他表达了我想说的话。这个社会最应该解决的是人类的善恶不分的状态,不要让其扩大化,这个社会应该宣扬的是善良和正派的价值观,而不是因为有坏人的存在就把好人的手脚一起捆绑束缚起来,消除师生恋的想法,既是行而上学的办法,而且既蠢又坏。
制止校园的师生之间的不正之风,减少学术圈的歪风邪气,没有必要非得禁止师生恋。正常的两性关系,与彼此间职业状态、身份属性和办公环境无关,人性的恶与坏也与职场并无关联。
一切职场和办公场合,都不是出轨劈腿者的正当理由;一切生活的不如意,也不是网暴和家暴者们发泄情绪的借口。
恶魔一般都喜欢找借口去毒害百姓和无辜的市民,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在治理违法乱纪,在处罚伤风败俗的现象的同时,真不能一刀切地全面进行,要从一件事物产生的源头开始治理。
凡事得有一个限度,一旦过度,人类将是自我惩罚、适得其反。这是朴素的人生哲学,也是自然界诸多事物的发展规律。
我们应该教导年轻人学会承担责任,只有这样才会不乱性、不任性,才会真正有道德和良知,并有使命感。
在人世间,我们至少要学会对两种人承担起责任:生养我们的父母,自己养育的儿女。也要懂得对三种人进行挂念和关爱:肝胆相照的朋友,相濡以沫的爱人,相依为命的亲人。
最后再回到“大学师生恋应该明令禁止?”这个问题,我还是觉得没有必要。毕竟大学里都是成年人,如果在大学时就体现出各种丑恶的人,这样的人危害社会的力度更低,因为越早暴露其丑恶,越是对他人的警示和提醒,以后余生,大家都会远离他们。
网友对这个问题,反对和支持的人都有,但是总体上反对师生恋的人更多。
图片
正常的师生恋,如果双方都单身未婚,师生恋也只是两个身份不同的,职业可能不同的人产生恋爱,为何那么毫无根据反对师生恋?
学术不端的方式,学术腐败的现象,并不是只发生在两性间,除了师生恋还有更多的方式,难道说人性的贪婪与腐败的作风只与两性有关,那么多的金钱利益大家忽略了?怎么满脑子一下只觉得校园里只有两性情感引发的不正当不正常关系?
大学校园里的那些以学术论文诱导学生的导师,以论文过关威逼学生的老师,或以青春美貌色诱师长的女生,这样的人群,哪怕其生活会很风光一时,一旦丑闻曝光,他们一样会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下场是比立法去禁止校园爱情,禁止师生爱情更好许多倍。
一句话,让恶人早一点自生生灭,是最佳的处理方式。而校园里就败露出来的坏人坏作风,比进入社会才曝光伤害性少多了。
世界上的事儿就是这样,无论多么高的山,也有鸟飞过;无论多么密的网,也有鱼漏掉。
因此,与其采用各种手段去一刀切地伤及无辜,不如让各种丑恶的人早点丑态暴露,我觉得效果会更好。
那些贪官腐败和权色交易的各种丑恶现象,不是有法律明令禁止吗?可他们依然屡禁不止,甚至有的大蛀虫,70多岁退休了才被社会揪出来,结果其整个人生经历真的让世人惊恐万状。
虽然他们好像享尽了荣华富贵,但是最后还是成了千古罪人,甚至其整个家族,如果坚持实行取消三代人考公的话,那些永远在牢中不得假释的大官,其儿孙也是极惨的,当然,全家早已经“润”出去的“裸官们”除外。
由此说明,只要有利益驱动的地方,只要自私贪婪和色欲不减的物种存在,就一定有恶魔存在,也一定有坏人存在。社会不可能因为坏人的存在,制造一些停留于现象表面上的法规来影响平民百姓的正常生活。
菜刀,有人用来伤人,如果因此就禁止人类使用菜刀,这难道不是人类文明的倒退吗?
就如三年来的疫情中,有许多人,他们趁机用自己的公权来无端作恶和无底线表达私人恩怨。这不是“行程码”的错,也不是防控常态化的错,只是人性太坏太恶,自私自利的恶果!
所有人性的恶,他们一旦拥有土壤环境、有机会变坏和作恶,恶魔就会趁机出现,并屡禁不止。
在人性永远存在善恶两种常态的情况下,法律和道德,都只能约束内心善良举止端庄的好人和自觉遵守规则的俗人,而这部分人恰恰又是不用特别去约束和监督的正常人。普通人一般都没有权势和资本去作恶、去违法、去犯罪。往往那些十恶不赦的坏人恶人,多数都是财大气粗或有权有势的恶魔。
所以,我们只能大量宣传具有正向作用和良性发展的东西,而不能因为人类有恶的存在,就设法把全世界人关起来天天监督、惩治教训。希望读友们转发和分享此文,也是对正义善良的传播与扩散。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