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主观:
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 社会保险 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 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 工资 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 社保 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带上公章,前往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应表格。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23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哈尔滨冰雪奇缘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贵阳山水情深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