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中翻译器的句子正确吗?

我们都知道,在现在完成时中,非延续性动词后面是不能接表示“一段时间”的状语,比如:Ihadcometoherefordays这句话是错误的,正确的是Ihavebeenhe... 我们都知道,在现在完成时中,非延续性动词后面是不能接表示“一段时间”的状语,比如: I had come to here for days这句话是错误的,正确的是I have been here for days。bring过去分词是brought,bring也是非延续性动词,可他后面为什么可以接一段时间?正如图片中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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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珍珠百解妙答
2023-05-07 · 超过76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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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亲!您提到的现象是正确的。在现在完成时态中,对于表示短暂的动作或状态的非延续性动词,通常不能使用表示一段时间的状语。因此,将"I had come to here for days"改为"I have been here for days"是正确的做法。但是,对于某些动词,如"bring",虽然它也是非延续性动词,但是其过去分词形式"brought"可以用来表示完成的动作,并可以接表示一段时间的状语。因此,"I have brought it to him for three days"这个句子是正确的,并且可以翻译为"我已经给他带了三天了"。
因为

在英语语法中,动词可以分为延续性动词和非延续性动词。延续性动词表示动作或状态的持续,通常可以使用表示一段时间的状语。比如:

I have been waiting for you for two hours.(我等你已经两个小时了。)

She has been studying English since high school.(她从高中开始就一直学习英语。)

非延续性动词表示动作或状态的瞬间完成,通常不能使用表示一段时间的状语。比如:

I have seen that movie.(我看过那部电影。)
He has finished his work.(他完成了他的工作。)

对于非延续性动词,通常使用表示完成的时间点的短语来表示动作已经完成。比如:

I visited Paris last year.(我去年访问了巴黎。)

She ate breakfast this morning.(她今天早上吃了早饭。)

但是,有一些非延续性动词的过去分词形式,可以被用来表示一个动作的持续,可以使用表示一段时间的状语。 "Bring"是这样一个动词,其过去分词形式为"brought"。因此,我们可以说:

I have brought it to him for three days.(我已经给他带了三天。)

这里“brought”虽然属于非延续性动词,但它的过去分词形式被用来表示动作已经完成,并且使用表示一段时间的状语来表示这个动作的持续。
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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