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在小区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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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办在居民楼下有扰民之嫌,当然不合法!幼儿园在教学过程中,难免会制造出各种声响,有噪音污染的可能!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这有扰民的嫌疑,自然不合法!因此,幼儿园开办在居民楼下不合法!不过,虽然不合法,但是只要取得小区广大业主的同意或谅解,幼儿园依然可以开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等的学校教育制度。
第二十六条 第(三)项,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的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第十七条第一款 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等的学校教育制度。
第二十六条 第(三)项,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的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第十七条第一款 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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