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
教育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影响。
1、教育者
教育者指对受教育者在知识、技能、思想、品德等方面起到教育影响的人,包括学校教师,教育管理人员,教育计划、教科书的设计者和编写者,以及参与活动的其他人员。其中学校教师是教育者的主体,是最直接的教育者。
2、受教育者
受教育者指接受教育的人,即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是教育的对象,也是学习的主体。既包括在学校中学习的儿童、青少年,也包括接受各种成人教育的学生。
3、教育影响
教育影响是连接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纽带或者说中介。包括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其中教育内容包括教科书、教学参考书以及相关的电视影像资料、广播、报刊等信息载体以及教育环境等;教育手段包括黑板、多媒体、粉笔、教师的语言等等。
教育的三个构成要素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密切联系,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实践系统。
教育的主要功能:
1、个体发展功能
教育的个体发展功能指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影响和作用,促进个体思想意识的社会化、促进个体行为的社会化、培养个体的职业意识和角色、开发人的创造力、促进个体价值的实现。
2、社会发展功能
教育的社会发展功能指教育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教育改善人口质量、提高民族素质、教育促进文化更新与创造功。教育通过生产科学技术,促进经济的发展。
3、正向功能
教育的正向功能指教育有助于社会进步和个体发展的积极影响和作用,教育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功能。
4、显性功能
教育的显性功能指教育活动依照教育目的,在实际运行中所出现的与之相吻合的结果。教育通过提高国民的人力资本,促进国民收入和经济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