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收入的会计分录
主营业务收入的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账户期末应无余额。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从事某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
建筑企业指“工程结算收入”;批发及零售贸易企业指“商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企业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企业指“经营(营业)收入”。本项指标应按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简单的说,就是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注册的主营和兼营的项目内容。
主营的业务内容就是主营业务收入,兼营的业务内容就是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它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账款。
主营业务收入的征税筹划: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销售产品(商品)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商业、农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商业等企业的代购代销收入;工业企业的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收入,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及配套设施销售收入等。
企业销售收入的确定,应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企业应当在发生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采取交款提货销售方式,无论产品(商品)是否发出,只要货款已经收到,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于购货方,即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采取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在收到购货单位的预收货款。产品(商品)已经发出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以本期实际收到的价款或以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价款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