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积金贷款利率
法律主观:
青岛 市 公积金贷款 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 贷款 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樱拆利率为3.25%,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才能申请 公积金 贷款。关于“脊烂枣青岛市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青岛市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 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遇到利率调整,贷款发放前利率调整历档的,适用新的利率,贷款发放后利率调整,期限1年以上的,自每次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起,按该次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二、青岛市购买新建自住 住房公积金贷款 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具有合法有效的 身份证 明; 2、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3、具有合法有效的 购房合同 (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要求;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7、法律、法规、规章和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青岛市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对“青岛市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的回答,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主要是按照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偿还贷款能力、购建住房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