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沈阳身份证在哪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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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不能办我问了 展开
沈阳身份证可在沈阳市各区、县(市)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派出所办理。
咨询电话:024-81571688
办理流程:
1、本人持户口薄到区、县(县级市)公安机关办证大厅办理或派出所。(首次办证应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2、领取《户口登记项目核对表》,申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3、进行人像采集。
4、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时限:19个工作日后,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提高异地受理工作效率。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沈阳市公安局-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
根据居民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到我市的各区(县)公安机关办证大厅申领身份证。郊县居民可以在市内办证,市内居民也可选择就近就便的大厅办证,实现全市通办,无障碍受理。
各县(市)分局身份证办证大厅地址及联系电话:
1、和平政务服务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周六、日在太原派出所办理),电话:31912751、23505854。
2、大东行政审批大厅: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04-1号,电话:88504443。
3、皇姑分局:皇姑区淮河南街2号,电话:86402208。
4、铁西政务服务中心: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电话:25850334。
5、沈河政务服务中心: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电话:84123929。
6、浑南政务服务中心:银卡东路8号,电话:83184480。
7、经济开发区分局:于洪区松花湖街2号,电话:25368852。
扩展资料:
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首先进行相貌信息采集,就是拍摄证件照。由于背景是浅色,当事人应穿着深色衣物,露出眉毛和耳朵,不要佩戴耳钉、项链等首饰和头饰,不许化浓妆。
如果平时戴眼镜的情况比较多,为了避免身份证上的相貌与生活中差异过大,并且出于避免闪光灯遇镜片反光的目的,可在照相时戴眼镜框。拍照之后,采集当事人指纹信息。
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如果着急用,可以办理加急手续,10个工作日由邮政部门寄送到指定地点。
如果在办证期间需要办理银行卡业务或者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当事人可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相关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都具备身份证的法律效力,只是没有磁条和芯片,不能够刷卡买票。
此外,身份证丢失后,可自愿办理挂失。挂失是为了避免身份证被人冒用办理通信、银行等业务,被人恶意欠费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挂失手续可到媒体办理,登报声明身份证已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身份证
根据居民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到沈阳市的各区(县)公安机关办证大厅申领身份证。可以在市内办证,也可选择就近就便的大厅办证,实现全市通办,无障碍受理。
沈阳各分局身份证办证大厅地址及联系电话:
1、和平政务服务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周六、日在太原派出所办理),电话:31912751、23505854。
2、大东行政审批大厅: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04-1号,电话:88504443。
3、皇姑分局:皇姑区淮河南街2号,电话:86402208。
4、铁西政务服务中心: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电话:25850334。
5、沈河政务服务中心: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电话:84123929。
6、浑南政务服务中心:银卡东路8号,电话:83184480。
7、经济开发区分局:于洪区松花湖街2号,电话:25368852。
8、苏家屯行政审批大厅: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电话:29822615。
9、于洪分局:于洪区沈大路61号,电话:25835357。
10、沈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沈北新区贵州路9号,电话:89862490。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本人持户口薄到区、县(县级市)公安机关办证大厅办理或派出所。(首次办证应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2.领取《户口登记项目核对表》,申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3.进行人像采集;
4.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5.办理时限:19个工作日后,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6.咨询电话:024-81571688
7.申请条件:户口信息准确无误的公民。
8.办理材料:本人持户口薄办理。
9.受理公众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
10.办理地点:区、县(市)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派出所。
参考资料:沈阳市公安局--身份证办理
居民身份证办理,需要本人提供有效的户口簿原件,照片采集回执单等资料进行办理。
具体的身份证办理程序: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以当地户籍文件为准,首次办理或者过期补办工本费大约20元、丢失补领工本费大约40元)。
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