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中国在巴黎和会上,为何会拒绝在合约上签字?
众所周知,在一战结束之后,各协约国开始重新递结合约,在巴黎凡尔赛宫召开了《巴黎和会》,纷纷签订了《凡尔赛合约》。但是中国代表团却拒绝在合约上签字,很多朋友都认为,这是因为本该交还给中国的山东特权,被转交给了日本。但对于此时已经伤痕累累的中国来说,一个山东的主权,相比于与众列强国作对来说算不得什么。那么中国代表团敢拒绝签字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
其实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战胜国的身份,因此中国有了与列强讨价还价的资本。同时也获得了合约中一些有利于中国当时国情的条款,比如说取消辛丑赔款,加入国联行政院。同时也因为是战胜国,中国人民有一种情感上的希望,如果签署了这次条约,那么在情感上中国人民是无法接受的。他们心中的愤怒也是终将会爆发出来的,与并且作为战胜国的中国也获得了世界人民的同情和理解。
提起这次外交事件,就不得不提以顾维钧为首的一些近代中国第一代职业外交官,在面对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对外他们不惧列强的压迫,对内他们顺应“五四运动”的潮流。在他们身上所背负的是那个时代独有的历史使命感。
在面对《凡尔赛条约》时,顾维钧等人只有三个选择,第一就是签字,此次大会本来就已经被英、美国、法国为首的列强控制,山东问题很显然已经无法挽回。加上代表团内以团长陆徵祥为首的多位外交官都主张签字。即使他们在条约上签字,也不会背负多大的责任。
第二个选择就是偷偷溜掉,当时面对国内国外的各种压力,代表团内的一些代表已经陆续返回各自的住所,代表团团长也一度以生病为理由请辞外交总长一职。还没有得到国内的同意就立即住进了医院中,此时的中国代表团可以说是一盘散沙。年少的顾维钧本就不是代表团中的一把手,他完全可以像其他人那样偷偷溜走。
最后一个选择就是拒绝签字,此事事关重大,拒绝签字就代表着和日本、美国等列强公开宣布自己的对立态度。但顾维钧和王正廷等代表坚决执行这一做法。
在确定这一做法之后,他们首先就在会议上表达了抗议,并且将事先起草好的措辞递交给了新闻界,让世界各国的人民都了解到中国在此次会议中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同时还在各国代表中多方游说夺得了很多国家的同情。
最后在1919年6月28日这个历史性的一天,在中国代表团集体缺席的情况下,顾维钧等代表中国挺身而出拒绝签署对德合约。
这个做法一方面顺应了国内“五四运动”,的潮流,得到了国内民众的认可和舆论的支持,同时为我国在国际社会上也树立了一定程度的威严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尊敬。
《凡尔赛和约》将战前德国在山东的特权转交给日本,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利益。巴黎和会的外交失败,引发了中国的五四运动。北洋政府最终决定拒绝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