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期的租庸调制的作用是什么?
租庸调制是唐朝前期实行的赋税制度,即所谓“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做“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做“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做“庸”。
首先我们从租用调制的内容当中可以分析出来,租用调制是按人头收税的。男女不一。我们就要明白,如果要按人头收税,必然会出现不合理的现象——有钱人和没钱人所征收的赋税一样。当然在唐代所谓的有钱人实际上指的是地多地少。
而要解决这个问题的话,那前提必然是每个农民的土地差不多,孔子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那唐朝有没有这个条件呢?答案是肯定的,这也就是租庸调制的前提,实行均田制。可是问题又来了,均田制的田从哪里来呢?
隋末唐初,社会混乱各路诸侯征伐不断,南边有王世充,李密,西北有薛仁杲,李渊,河西四郡还有李轨把守,北边有刘武周,窦建德,高开道等,征伐不断。土地荒芜,流血飘橹。以至于人口大量减少,大量的无主荒地出现,唐初社会一安定,便可以把这些土地分给农民。
前面已经说了,租用调制要每个人都平均均田制要有田,但如果土地不均,兼并严重的话,自然租用调制就不管用了,这也就是后面两税法按财产征税的原因,当然这是后话了。
还有一个背景便是,均田制有历史渊源,从北魏就开始实行,当然这和从那时起便战乱不断有关,社会不安定,土地自然多。有历史的话,民众是比较好接受的,也十分有利于稳固民心,争取民心,巩固政权。
还有就是均田制实际上是一定程度上的均田制,为什么这么说呢,均田制并没有触动贵族利益,只分派了无主的荒地而已。可以看作是一个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