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新闻传播规律的内涵
新闻传播规律,是指新闻传播活动诸环节之间的本质联系,是新闻传播主体通过传递新闻满足新闻收受主体新闻需求的内在关系与客观法则。它不是一般的社会实践规律而是具体的实践规律。有学者认为新闻规律可分为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
普遍规律有:舆论机关、政治倾向、依靠群众、事实说话、真实可信、经济决定、广泛迅速。另一提法是:真实性、及时性、社会性;特殊规律有:传播的选择性、选择的倾向性、发布的适宜性、效应的双重价值性、流通的商品性等。
作用方式
新闻传播规律存在和作用于新闻传播过程之中,它对新闻传播与收受行为的作用方式有两种基本模式:一是自发作用方式;二是主体的自觉运用方式。
自发作用方式
自发作用的核心含义是,不管新闻传播主体、收受主体是否意识到新闻传播规律的存在和作用,是否自觉按照新闻传播规律进行新闻传受活动,他们的行为都要受到新闻传播规律的支配。只要有新闻传播活动存在,就有新闻传播规律存在,就有自发的作用存在。
自觉运用方式
以自觉的方式在新闻传播活动中运用新闻传播规律,是一个需要作出多种艰苦努力的过程。新闻活动的双重主体只有正确认识了、准确把握了具体的新闻传播规律,并且找到了运用新闻传播规律的实际方法,才有可能自觉运用新闻传播规律,提高新闻传播的传送和收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