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指出诗礼乐三者的不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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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诗歌来感发意志,促使个体向善求仁的自觉,以礼实现人的自立,最后在音乐的教育熏陶下实现最高人格的养成。
在孔子看来,一个人得以完整的人格,首先是诗礼乐的作用,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诗礼乐是周代礼乐教育的核心所在,通过多种仪式及其音乐架构成周朝的礼乐形态。
兴、立、成,是对礼乐整体意义的把握,也是孔子乐教思想的整体意义。把握乐的视角,会使既往漫漶不清的认知逐渐清晰,这当然要建立在对乐时空特性认知的前提之下,这是孔子“成于乐”表述的道理。
从三者关系论,通过不断进阶而形成整体,需分而学之。从最初学习乐语之诗,然后学习礼仪,最终由乐将乐语之诗与礼之仪式融为整体形态,学子们在乐与仪式的融合中感知与体味六祭(所谓天、地、山川、四望、先妣、先考)情感的仪式性诉求,体验群体性和谐,达到无以复加的仪式效果。任何个体都无法独自承载这种礼乐形态群体性、仪式性的整体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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