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43条中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 《1》是否可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43条中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1》是否可以理解为应当附有合格有效的检疫证明,如到达地点不符、时间不符等情况是否...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43条中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
《1》是否可以理解为应当附有合格有效的检疫证明,如到达地点不符、时间不符等情况是否可以理解为已经过检疫但未附有检疫证明。
《2》证物不符是否可以理解为部分货物未经检疫,从而可以实施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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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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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地点、时间不符、可以理解为未经检疫,可以进行补检。2、证物不符,也可以理解为未经检疫,因为我们无法确定哪些货物经过检疫哪些货物未经过检疫,所以可以全部重检。可以参照动物防疫法第59条执行。
匿名用户
201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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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1、可以理解为合格有效的检疫证明,检疫证明书有一条需要填写有效日期,在有效期内经过检疫合格的才称得上有检疫证明,否则谈不上附有检疫证明。
2、证物不符可以理解为检疫票据和物品不相符,物品应全部实施检疫,而不是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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