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相关部门向我物业公司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合理吗?
前段时间长春市3个执法部门将我物业公司的垃圾清运车扣留,经询问原因为我物业公司未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但根据《长春市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由城市居民向政...
前段时间长春市3个执法部门将我物业公司的垃圾清运车扣留,经询问原因为我物业公司未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但根据《长春市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由城市居民向政府交纳此费用。我物业公司只将居民的生活垃圾运送到垃圾中转站。另其也未委托我物业公司代收此费用。请问他们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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