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浮力的四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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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浮力的四种方法如下:
1、利用弹簧测力计测:F浮=G物–F,G物是物体受到的重力,F是物体浸在液体里静止时,弹簧测力计的示数。
2、利用浮力产生的原因测:F浮=F向上-F向下,F向上是物体下表面受到液体向上的压力,F向下是物体上表面受到液体向下的压力。
3、利用阿基米德原理测:F浮=G排=ρ液gV排,浸在液体里的物体受到的浮力大小只与液体的密度和排开的液体的体积有关,而与其他因素如物体的密度、体积等无关。
4、利用二力平衡来测:当物体漂浮在液面上静止时和悬浮在液体中时,F浮=G物。将物体做成空心的可以增大可利用的浮力。
把物体做成空心的,虽然物体受到的重力没有改变。因为物体的质量不随形状的改变而改变,且G=mg,所以重力不变。但是排开液体的体积增大很多,排开的液体增多,所以受到的浮力增大,即增大了可利用的浮力。
浮力计算注意事项
物体在液体中所受浮力的大小只跟它浸在液体中的体积和液体的密度有关,与物体本身的密度、运动状态、浸没在液体中的深度等因素无关。在水中,虽然比水密度大的物体会下沉,比如石头、铁块;比水密度小的物体会上升,比如塑料、木头,但是它们本身的浮力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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