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纳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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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纳税区别
法律分析:
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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