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次篮板王,身体天赋出色的罗德曼生涯为什么仅仅只有29次扣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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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斯.罗德曼,坏孩子军团出身,公牛红色浪潮的三巨头,这哥们或许是NBA 历史 上最大的异类了,这里我们说的并不是他的个性,而是他的偏科。说到NBA 历史 上一招鲜吃遍天的,大多球迷的脑海一定会想到罗德曼,为啥呢?原因无他,在进攻端这哥们是个悲剧,而在篮板球上他绝对是个BUG,罗德曼生涯曾经连续7年拿到篮板王,由此可见他对篮板球有多的执着。SO,问题来了,身体天赋出色的罗德曼生涯为什么仅仅只有29次扣篮呢?那啥,还请诸君听我往下细细道来。
罗德曼身高201公分,体重100公斤,按道理来说,罗德曼这个身高大大前锋是挺吃亏的,可是罗德曼还是能够凭借着出色的经验和劲爆的身体天赋在这个位置游刃有余。根据罗德曼的选秀报告显示罗德曼的原地弹跳达到了87公分,助跑弹跳达到了102公分,这个数字对于一个内线球员来说绝对是出差的,所以罗德曼不扣篮这事和他的身体天赋并没有什么关系。
首先还是定位的问题。罗德曼从来没有把自己定位成一个投篮手,罗德曼生涯最高得分是34分,值得一提的是罗德曼曾经有3场比赛命中了5个三分球。因为角色的问题,罗德曼生涯最高的场均出手也只有8.6次,场均拿到了11.6分,这也是他生涯最高的场均得分。最低呢?则是98-99赛季的湖人时期,场均出手2次,这家伙整个和黑子篮球一样,在进攻端毫无存在感。
其次是罗德曼的球商。罗德曼的生涯一共出手了5310次,其中三分球355次,扣篮29次,罗德曼的生涯给人的第一感觉是聪明或者狡猾,是的,高超的球商让罗德曼懂得如何用最节省力气的方法去打球,所以能够上篮为什么要扣篮呢?与其在扣篮上浪费力气,不如把力气留在抢篮板上。
生涯总篮板11954个,总得分6683分,或许我们很难再找到一个篮板对得分多出快两倍的巨星了。生涯出战911场,场均7.3分、13.1篮板,这样奇葩的数据也符合罗德曼的个性。
“如果这次高高跃起不是为了抢篮板,那将毫无意义”——丹尼斯-罗德曼
罗德曼被球迷们熟知,应该是在公牛时期,他打球非常拼,尤其是在篮板球的争抢方面。罗德曼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从他指尖路过的篮板球,即便只有一点点机会,他也会努力起跳来点抢皮球。罗德曼是一个众所周知的篮板痴汉,防守端卖力,进攻端威胁确实不大,一个简单的数据就可以证明。罗德曼作为一名内线球员,他职业生涯一共只有29次扣篮,却荣膺了7届篮板王。
能拿到7次篮板王,对于身高只有2米01,体重仅100公斤的罗德曼来说,确实不容易。在大个子横行的年代,如此身材娇小的罗德曼要从巨人堆里脱颖而出,成功拿到篮板球,靠的不是硬碰硬,而是出色的篮板球意识和永不放弃的拼劲。
罗德曼不怎么扣篮,这是真的,即便是前场1打0,他也会选择轻松上篮,而不会选择一个花里胡哨的扣篮来点燃全场。职业生涯一共扣篮29次,其中还有4次没扣进,他14年职业生涯的扣篮总数,还不及“小土豆”内特-罗宾逊两个赛季扣得数多。
身高超两米,原地弹跳高度和助跑弹跳高度分别是87厘米和102厘米,这样的条件下,罗德曼扣篮还是游刃有余的。然而进攻端确实不来电,但他在篮下确实是个BUG,他绝不放弃任何一个篮板球,哪怕是球即将飞出界外。罗德曼是标准的蓝领球员,生涯最高的场均出手也只有8.6次,但生涯场均篮板却高达13.1个,试问这样的队友谁不喜欢?
说起罗德曼,我们不得不提的就是他的发型,一个可以将调色板直接染在头上的男人,他那多端诡异的发型就像他在篮球场上的表现——不走寻常路。
如果你对罗德曼不是特别的熟悉,那么下面我们来看一组数据:
91-92赛季,罗德曼场均9.8分,18.7个篮板,2.3次助攻。
92-93赛季,罗德曼场均7.5分,13.8个篮板,1.6次助攻。
93-94赛季,罗德曼场均4.7分,17.3个篮板,2.3次助攻。
94-95赛季,罗德曼场均7.1分,16.8个篮板,2.0次助攻。
96-97赛季,罗德曼场均5.7分,16.1个篮板,3.1次助攻。
当我们看完上面的数据,再看罗德曼的经典语录,似乎一切就都明白了。
“如果这次的高高跃起不是为了抢篮板,那将毫无意义。”
这就是那个张扬不羁的大虫罗德曼。
罗德曼作为篮球界得一个奇才,虽然他没有往常我们认识得那些巨星超强得得分能力,但是他有着超强得篮板球能力,一个为了抢篮板而生的男人。人们常说,得篮板者得天下,这句话一点都没有错,罗德曼就凭着这一手绝活,在职业生涯硬是拿下了5座总冠军奖杯。在88-89赛季和89-90赛季为活塞夺得两座总冠军奖杯,在95-96,96-97,97-98赛季与乔丹,皮蓬组成得三巨头,创造了公牛得三连冠王朝。
在篮球比赛中,我们往往会因为一个精彩得跳投,或一个漂亮得绝杀而尖叫,作为不擅长得分得大虫罗德曼却用另一种方式让我们记住了他。身高201,体重100公斤的罗德曼,在14年得职业生涯中,连续7年斩获篮板王得称号,并有7次入选防守一阵和2次最佳防守球员。
对于这样得“奇葩”球员,只能说是对手狠,队友爱,球迷更爱啊。
罗德曼的职业生涯总共拿下11954个篮板,位居 历史 排行榜的第23位,但是他14年的职业生涯却仅仅得到了6693分,得分只有篮板数的一半,何况一个进球还是算两分和三分,篮板却只算一个,这是他职业生涯第一个奇葩的地方。
第二个奇葩的地方,按理说,他这样得身体强度和天赋,得分,扣篮应该都不是很困难,但是他14年得职业生涯,却仅仅只有29次扣篮。如果将29这个数字与他职业生涯得11954个篮板,6683得分以及911场比赛放在一起,那就会更加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根据数据不完全得统计,大虫罗德曼职业生涯得扣篮数肯定不止29这个数字,但是也从侧面反映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罗德曼并不喜欢得分,也不喜欢扣篮。就像他自己说得,如果这次得起跳不是为了篮板,那么这将毫无意义。
所以最后我们只能说,不是罗德曼不可以扣更多得篮,他只是不想。
根据NBA官方数据,常规赛中,罗德曼96赛季15次扣篮,97赛季9次, 98赛季3次,99赛季1次扣篮。四个赛季总计扣篮28次,命中率100%。
目前NBA官网只有这四个赛季的扣篮统计数据,之前在活塞并没有类似统计,因为年代久远。季后赛中96赛季2次扣篮,97赛季3次扣篮。就这些赛季,已经是33次扣篮了。可见这个问题本是就是错误的数据。
最合理的解释就是,最先提这个问题的人只看到了那四年的常规赛统计,误以为是职业生涯全部扣篮,并且还记错了28个不是29个。其他人以讹传讹,不求甚解。
发此文以正视听。
看到其他人长篇大论解释这个错误数据,确实好笑。
是谁告诉你的只有29次?他虽然得分少但大部分得分都是篮下得分,还真有人一本正经的回答你问题,哈哈
因为根本不需要他得分了,乔丹,皮蓬,库科奇等得分点实在是太多了
除了篮板,其他的什么的随意,开心就好,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去烫个头发。撩下麦当娜。
因为人家专心干一件事,又不是非要全能?前场篮板抢了扣一个多简单啊,但没必要,小抛投一个,轻轻打板一个,体力留着防守多好啊
绝对不止29次
罗德曼身高201公分,体重100公斤,按道理来说,罗德曼这个身高大大前锋是挺吃亏的,可是罗德曼还是能够凭借着出色的经验和劲爆的身体天赋在这个位置游刃有余。根据罗德曼的选秀报告显示罗德曼的原地弹跳达到了87公分,助跑弹跳达到了102公分,这个数字对于一个内线球员来说绝对是出差的,所以罗德曼不扣篮这事和他的身体天赋并没有什么关系。
首先还是定位的问题。罗德曼从来没有把自己定位成一个投篮手,罗德曼生涯最高得分是34分,值得一提的是罗德曼曾经有3场比赛命中了5个三分球。因为角色的问题,罗德曼生涯最高的场均出手也只有8.6次,场均拿到了11.6分,这也是他生涯最高的场均得分。最低呢?则是98-99赛季的湖人时期,场均出手2次,这家伙整个和黑子篮球一样,在进攻端毫无存在感。
其次是罗德曼的球商。罗德曼的生涯一共出手了5310次,其中三分球355次,扣篮29次,罗德曼的生涯给人的第一感觉是聪明或者狡猾,是的,高超的球商让罗德曼懂得如何用最节省力气的方法去打球,所以能够上篮为什么要扣篮呢?与其在扣篮上浪费力气,不如把力气留在抢篮板上。
生涯总篮板11954个,总得分6683分,或许我们很难再找到一个篮板对得分多出快两倍的巨星了。生涯出战911场,场均7.3分、13.1篮板,这样奇葩的数据也符合罗德曼的个性。
“如果这次高高跃起不是为了抢篮板,那将毫无意义”——丹尼斯-罗德曼
罗德曼被球迷们熟知,应该是在公牛时期,他打球非常拼,尤其是在篮板球的争抢方面。罗德曼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从他指尖路过的篮板球,即便只有一点点机会,他也会努力起跳来点抢皮球。罗德曼是一个众所周知的篮板痴汉,防守端卖力,进攻端威胁确实不大,一个简单的数据就可以证明。罗德曼作为一名内线球员,他职业生涯一共只有29次扣篮,却荣膺了7届篮板王。
能拿到7次篮板王,对于身高只有2米01,体重仅100公斤的罗德曼来说,确实不容易。在大个子横行的年代,如此身材娇小的罗德曼要从巨人堆里脱颖而出,成功拿到篮板球,靠的不是硬碰硬,而是出色的篮板球意识和永不放弃的拼劲。
罗德曼不怎么扣篮,这是真的,即便是前场1打0,他也会选择轻松上篮,而不会选择一个花里胡哨的扣篮来点燃全场。职业生涯一共扣篮29次,其中还有4次没扣进,他14年职业生涯的扣篮总数,还不及“小土豆”内特-罗宾逊两个赛季扣得数多。
身高超两米,原地弹跳高度和助跑弹跳高度分别是87厘米和102厘米,这样的条件下,罗德曼扣篮还是游刃有余的。然而进攻端确实不来电,但他在篮下确实是个BUG,他绝不放弃任何一个篮板球,哪怕是球即将飞出界外。罗德曼是标准的蓝领球员,生涯最高的场均出手也只有8.6次,但生涯场均篮板却高达13.1个,试问这样的队友谁不喜欢?
说起罗德曼,我们不得不提的就是他的发型,一个可以将调色板直接染在头上的男人,他那多端诡异的发型就像他在篮球场上的表现——不走寻常路。
如果你对罗德曼不是特别的熟悉,那么下面我们来看一组数据:
91-92赛季,罗德曼场均9.8分,18.7个篮板,2.3次助攻。
92-93赛季,罗德曼场均7.5分,13.8个篮板,1.6次助攻。
93-94赛季,罗德曼场均4.7分,17.3个篮板,2.3次助攻。
94-95赛季,罗德曼场均7.1分,16.8个篮板,2.0次助攻。
96-97赛季,罗德曼场均5.7分,16.1个篮板,3.1次助攻。
当我们看完上面的数据,再看罗德曼的经典语录,似乎一切就都明白了。
“如果这次的高高跃起不是为了抢篮板,那将毫无意义。”
这就是那个张扬不羁的大虫罗德曼。
罗德曼作为篮球界得一个奇才,虽然他没有往常我们认识得那些巨星超强得得分能力,但是他有着超强得篮板球能力,一个为了抢篮板而生的男人。人们常说,得篮板者得天下,这句话一点都没有错,罗德曼就凭着这一手绝活,在职业生涯硬是拿下了5座总冠军奖杯。在88-89赛季和89-90赛季为活塞夺得两座总冠军奖杯,在95-96,96-97,97-98赛季与乔丹,皮蓬组成得三巨头,创造了公牛得三连冠王朝。
在篮球比赛中,我们往往会因为一个精彩得跳投,或一个漂亮得绝杀而尖叫,作为不擅长得分得大虫罗德曼却用另一种方式让我们记住了他。身高201,体重100公斤的罗德曼,在14年得职业生涯中,连续7年斩获篮板王得称号,并有7次入选防守一阵和2次最佳防守球员。
对于这样得“奇葩”球员,只能说是对手狠,队友爱,球迷更爱啊。
罗德曼的职业生涯总共拿下11954个篮板,位居 历史 排行榜的第23位,但是他14年的职业生涯却仅仅得到了6693分,得分只有篮板数的一半,何况一个进球还是算两分和三分,篮板却只算一个,这是他职业生涯第一个奇葩的地方。
第二个奇葩的地方,按理说,他这样得身体强度和天赋,得分,扣篮应该都不是很困难,但是他14年得职业生涯,却仅仅只有29次扣篮。如果将29这个数字与他职业生涯得11954个篮板,6683得分以及911场比赛放在一起,那就会更加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根据数据不完全得统计,大虫罗德曼职业生涯得扣篮数肯定不止29这个数字,但是也从侧面反映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罗德曼并不喜欢得分,也不喜欢扣篮。就像他自己说得,如果这次得起跳不是为了篮板,那么这将毫无意义。
所以最后我们只能说,不是罗德曼不可以扣更多得篮,他只是不想。
根据NBA官方数据,常规赛中,罗德曼96赛季15次扣篮,97赛季9次, 98赛季3次,99赛季1次扣篮。四个赛季总计扣篮28次,命中率100%。
目前NBA官网只有这四个赛季的扣篮统计数据,之前在活塞并没有类似统计,因为年代久远。季后赛中96赛季2次扣篮,97赛季3次扣篮。就这些赛季,已经是33次扣篮了。可见这个问题本是就是错误的数据。
最合理的解释就是,最先提这个问题的人只看到了那四年的常规赛统计,误以为是职业生涯全部扣篮,并且还记错了28个不是29个。其他人以讹传讹,不求甚解。
发此文以正视听。
看到其他人长篇大论解释这个错误数据,确实好笑。
是谁告诉你的只有29次?他虽然得分少但大部分得分都是篮下得分,还真有人一本正经的回答你问题,哈哈
因为根本不需要他得分了,乔丹,皮蓬,库科奇等得分点实在是太多了
除了篮板,其他的什么的随意,开心就好,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去烫个头发。撩下麦当娜。
因为人家专心干一件事,又不是非要全能?前场篮板抢了扣一个多简单啊,但没必要,小抛投一个,轻轻打板一个,体力留着防守多好啊
绝对不止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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