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权认可是否属于版权保护

 我来答
孙旭权
2021-11-19 · 离婚,离婚财产纠纷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4.5万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1399万
展开全部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版权保护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表权(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出租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等权利。而前述所称著作权即版权。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六十二条
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088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沙森林舞者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6153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