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设了多少个县市区?
西藏自治区设1个地级市(拉萨市)、6个地区(昌都地区、林芝地区、山南地区、日喀则地区、那曲地区、阿里地区)和73个县(市区)。
西藏自治区设1个地级市(拉萨市)、6个地区(昌都地区、林芝地区、山南地区、日喀则地区、那曲地区、阿里地区)和73个县(市区)。
其中,拉萨市辖7个县和1个县级城关区;昌都地区辖11个县,行署设在昌都镇;林芝地区辖7个县,行署设在八一镇;山南地区辖12个县,行署设在泽当镇;日喀则地区辖17个县和1个县级市,行署设在日喀则市;那曲地区辖10个县,行署设在那曲镇;阿里地区辖7个县,行署设在狮泉河镇。
具体如下:
拉萨市(管辖7个 县、1个县级城关区)拉萨市城关区、林周县、达孜县、堆龙德庆县、尼木县、当雄县、曲水县、墨竹工卡县。
昌都地区(管辖11个县)昌都县、左贡县、芒康县、洛隆县 、边坝县、江达 县、贡觉县、类乌齐县、丁青县、察雅县、八宿县。
林芝地区(管辖7个县) 林芝县 、米林县、朗县、工布江达县、波密县、察隅县、墨脱县。
山南地区(管辖12个县) 乃东县、扎囊县、贡嘎县、桑日县、琼结县、洛扎县、加查县、隆子县、曲松县、措美县、 错那县、浪卡子县。
日喀则地区(管辖17个县、1个县级市)日喀则市、南木林县、江孜县、定日县 、萨迦 县、拉孜县、昂仁县、谢通门县、白朗县、仁布县、康马县、定结县、仲巴县、 亚东县、吉 隆县、聂拉木县、萨嘎县、岗巴县。
那曲地区(管辖10个县)那曲县 、申扎县、班戈 县、聂荣县、安多县、嘉黎县、巴青县、比如县、索县、尼玛县。
阿里地区( 管辖7个县)普兰县、札达县、噶尔县、日土县、革吉县、改则县、措勤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