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
规定已于9月3日通过,自9月7日起施行。规定显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等均在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内。
规定显示,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兆孙汪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案件包括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等11项。
最高法院司改办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称,互联网法院并非简单的“互联网+审判”,而是综合运用互联网新兴技术,推动审判流程再造和诉讼规则重塑,是对传统审判方式的一次革命性重构。在审理方式上实现全流程在线审理、电子数据的在线接入、电子送达的广泛适用、电子案卷的智能生成与流转。
另外,规定显示,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族仔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2017年8月18日,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杭州挂牌成立。截至今年8月底,杭州互联网法院共受理互联网案件12103件,审结10646件,线上庭审平均用时28分钟,平均审凯镇理期限41天,比传统审理模式分别节约时间3/5、1/2,一审服判息诉率98.59%。
2018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决定设立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
附规定原文:
法释〔2018〕16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