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在校生活遇到麻烦

我一个同学,初中的时候有过一个男朋友,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家长知道了这件事,两个人分了,但是那男生还是不停的给那个女孩发短信,那个女孩却根本不理他,结果那个男生的家长知道后... 我一个同学,初中的时候有过一个男朋友,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家长知道了这件事,两个人分了,但是那男生还是不停的给那个女孩发短信,那个女孩却根本不理他,结果那个男生的家长知道后,认为是那个女孩的问题,不停地来我们学校给那个女孩找事,现在弄得校方劝那个女孩退学,而且现在在年级里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替那个女孩求助,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报警可不可以,有什么法律上的支持没有?求助!!在线等 展开
 我来答
澈儿儿
2010-09-22 · TA获得超过2565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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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可以解决。我有两点可以帮助你。
  第一:不用法律手段解决
  1)如果那个男孩子真的喜欢她的话,不妨让那个女孩去和那个男孩子说清楚,让他知道事情的重要性,因为他的短信,她连学都上不了。让这个男孩子给爸妈说清楚,不要再去学校找女孩子的麻烦,而且让那个男孩子答应他的父母不要和她联系。之后再叫那个女孩子的家长去和学校理论清楚,写个检讨就没事了。女孩子记得要换手机号。对于其他学生,大家过段时间就忘记了。
  2)转学,既然觉的已经身败名裂,每天听别人说三道四,不如换个新鲜的环境,把手机号换了,学校也换了。就可以了。(当然这个我不支持,我们应该好好保护自己,不喜欢逃跑)
  第二 法律武器
  首先我有几点疑问,第一是你要确定这个男孩子一直发短信给她没有怎么理睬?短信是否还留的?第二是他父母来学校闹事,是否用了侮辱她的话语,公开散播谣言?
  如果他的父母确实是当中侮辱她(最好有证人),散布谣言,使她的名誉受到了损失。那个男孩子发了很多骚扰这个女孩子的短信(可以去移动公司,短信里面查到号码,接收的和发送的短信最好都打出来,如果有其他的证据也是可以的)。她就可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3.《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你如果真的需要详细的法律资源,最好去咨询律师,他们比我说的更详细。当然你也可以告骚扰,证据确凿的话也可以得到精神补偿。当学校知道事情真伪后,当然也不会再对女孩子处分。说实话如果真的闹的沸沸扬扬,女孩子往往受不了,换学校为好。

  完全是个人回答,个人执笔,希望不要有人抄袭。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学法律的小王
2010-09-22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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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他们骚扰,或者向他的父母说清楚,让他们别再来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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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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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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