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以前是属于东莞的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宝安在唐朝中期属于东莞,1982年隶属深圳市。
深圳地区自从唐朝中期起,宝安县归入东莞县管辖,范围包括现深圳市、香港特别行政区、东莞市部分地区、番禺县南部、中山市等地区,这是在深圳地区设立郡、县级行政机构的开始,也是深圳城市历史的开端。
1979年,宝安县升格为深圳市,撤销宝安县。
1982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恢复宝安县建制,隶属深圳市。
扩展资料: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东莞立县,初名宝安,隶属东官郡(深圳南头)。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更名东莞,县治置于涌(今莞城街道)。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分东莞香山镇立香山县(今中山市、珠海市和澳门)。
东官郡始于东晋成帝咸和六年(331年)。其范围包括今广东省中东部的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梅州、潮州、汕头、揭阳、汕尾等市,宝安、从化、新丰、翁源四县,以及中山、珠海部份地区,还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宝安区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