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在可行性研究之前还是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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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之前。
项目立项指成立项目,执行实施。需要批准《项目建议书》,允许对项目进行深入研究,编制可研报告。
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为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在项目建议审批书之后。
因此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在得到政府机关的行政许可也就是立项批准书之后。
扩展资料
项目前期手续
1、项目建议书审批。即立项审批,项目单位首先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并逐级上报至审批目录中规定的有权对该项目进行审批的那一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审查,提出同意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准意见。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单位根据发展改革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准意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项目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前期工作完成附件。
3、项目单位将可研报告及附件提交项目建设地县以上发展改革部门,逐级上报至审批目录所规定的有权对项目进行审批的那一级发展改革部门。4、受理审批项目的发展改革部门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5、发展改革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通过审查行文提出审批意见,项目单位持审批意见办理其他基建手续。
6、审批部门负责批准项目初步设计。
7、项目建成后由审批部门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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