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是人们在实践中借助一定的工具作为手段,使客观对象发生某种改变而获得的。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这些工具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促使人类认识的发展。另外,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要检验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需要联结主观与客观的实践来检验。通过实践,人们把指导自己实践的认识和实践所产生的结果加以对照,从而检验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扩展资料
认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充分体现在作为认识的高级形式的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上。首先,理论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它可以而且应该走在实践的前头,指导实践的进程;其次,科学理论能预见未来,端正实践的方向;
再次,科学理论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推动人们在实践中创新。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同样,没有科学的理论,也没有科学的实践。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认识、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这就是二者的辩证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考研政治难点解析:实践和认识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