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22年最新社保缴费基数

 我来答
韩亚迪
2022-12-12 · 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7.5万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4888万
展开全部
从2022年1月起,全国统一执行我国批准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调整后统一为:单位缴费16%,个人缴费8%。从2022年1月起,广东,厦门,浙江,四川将调整单位养老金标准。用人单位缴费标准低于16%的,统一调整为16%。
按照部署,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是按照“全省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确定的。2022年起,全国各省把个人缴费基数下限过渡到“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
1、社保年度调整
自2022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也同步调整为自然年度。
2、缴费工资口径
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口径为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参保单位应如实申报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仍按《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厦府〔2015〕340号)规定的口径执行。
③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申报口径参照养老保险执行。
3、缴费工资申报
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有调整的,参保单位应在每年1月4日至31日向税务部门申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变的,可以不申报,以原缴费工资作为新年度缴费工资。
4、缴费基数上下限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执行省级统一规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省级公布当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之前,暂按上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待公布后,参保单位可按规定申报补缴。
5、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规定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费,每年12月可一次性缴纳当年未缴月份的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省级公布的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974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石家庄麦田守望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5647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