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震荡如何鉴定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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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轻伤与轻微伤是怎么鉴定的?脑震荡属于轻伤还是轻微伤? 最好作一下司法鉴定,具体看情况,我觉得可能超出了轻微伤的标准要求,甚至可能考虑是否轻伤或重伤.贴出标准,供参考:
轻微伤
3头颈部损伤
3.1 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3.2 头皮创。
3.3 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3.4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3.5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3.6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3.7 眼部挫伤。
3.8 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3.9 眼部外伤造成实力下降
3.10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重伤
第三十七条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
第一节 颅脑损伤
第三十八条 头皮撕脱伤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并伴有失血性休克;头皮损伤致使头皮丧失生存能力,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 颅盖骨折(如线形、凹陷、粉碎等)伴有脑实质及血管损伤,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硬脑膜破裂。
第四十条 开放性颅脑损伤。
第四十一条 颅底骨折伴有面、听神经损伤或者脑脊液漏长期不愈。
第四十二条 颅脑损伤当时出现昏迷(30分种以上)和神经系统体征,如单瘫、偏瘫、失语等海
第四十三条 颅脑损伤,经脑CT扫描显示脑挫伤,但是必须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四条 颅脑损伤致成硬脑膜外血肿、硬脑膜下血肿或者脑内血肿。
第四十五条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六条 颅脑损伤引起颅内感染,如脑膜炎、脑脓肿等。
第四十七条 颅脑损伤除嗅神经之外引起其他脑神经不易恢复的损伤。
第四十八条 颅脑损伤引起外伤性癫痫。
第四十九条 颅脑损伤导致严重器质性精神障碍。
第五十条 颅脑损伤致使神经系统实质性损害引起的症状与病征,如颈内动脉――海绵窦瘘下丘脑――垂体功能障碍等。
3.11 耳廓创在lcm以上;耳廓缺损。
3.12 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3.13 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3.14 涎腺其导管损伤。
3.15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3.16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3.17 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3.18 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lcm以上。
3.19 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m2以上。
轻伤
第二章 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 8厘米, 儿童达 6厘米; 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 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达到或超过既可确认...>>
问题二:脑震荡什么情况会鉴定为轻伤 2014年1月1日随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正式实施。
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未实施前,按照旧的标准中“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即大家通常说的“脑震荡”属于轻伤,也就是施暴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到底如何界定脑震荡一直是学界争议的焦点。确认是否为“脑震荡”,只能依据医院的诊断病历和被鉴定人的叙述判断,而没有客观的体征或医学辅助检查来支撑。有些被鉴定人会故意隐瞒真情或夸大伤情。故而在新标准中“脑震荡”将不被认定为轻伤。
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如果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为轻伤。如果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属于轻微伤。
问题三:脑震荡是否构成轻伤 脑震荡是医学颅脑损伤中是最轻的一种。正常情况下,一般是构成轻微伤,不构成轻伤,属于民事范畴,可以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具体的认定,还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由司法医学作出鉴定意见,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则涉嫌故意伤害,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脑震荡常定义为“中枢神经系统的暂时性功能障碍”。
一般是在头部受到轻度暴力的打击后,产生的短暂意识丧失,随即清醒,可有近事遗忘,神经系统病理解剖无明显变化,无器质性损害,它所表现出的一过性神经功能改变,可能与脑组织受暴力打击后引起的病理生理变化有关,但是在一些因脑震荡死亡的病例和拳击手反复受到脑部撞击后发生慢性脑萎缩甚至一些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如拳王阿里)。
二、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脑震荡一般属于轻微伤
5.1.5 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即脑震荡)。
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问题四:脑震荡够上轻伤的标准是什么 建议:对于这个问题需要重视,关于这个问题为你解答如下:两部两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八条,实际就是脑震荡的诊断标准,因为医学上脑震荡和法医学上的脑震荡有一定区别,医学上的脑震荡轻易就可以定的,而法医学上的脑震荡,有很严格的诊断标准,好多医学上的脑震荡,在法医学上就不能认定。
问题五:轻微脑震荡属于轻伤一级吗?在新的司法鉴定规定里轻伤的鉴定是什么? 轻微脑震荡属于轻微伤。够不上刑事处罚。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轻微伤害案件,公安机关进行双方调解、赔偿医疗费等达成协议,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 如果赔偿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伤害所受的损失。
问题六:脑震荡属于轻伤吗 什么情况属于轻伤 不属于轻伤。是否属于轻伤,需要做伤势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1.3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1.4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问题七:轻微脑震荡可以鉴定为轻伤吗?打人者应负怎样责任? 自从轻伤标准重新发布后,脑震荡已不属轻伤范畴,只能按治安处罚,可以拘留。
问题八:被打成脑震荡算不算轻伤 被打成脑震荡不算轻伤
原来的轻伤鉴定标准属于轻伤,即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属于轻伤。
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1.4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问题九:脑震荡,法医鉴定 1、需要司法鉴定的; 2、鉴定的时候虽然达不到伤残等级,但是可以给一定的医疗期、营养期、护理期等的 3、如此,您可以就多主张一些诉求了。
轻微伤
3头颈部损伤
3.1 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3.2 头皮创。
3.3 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3.4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3.5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3.6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3.7 眼部挫伤。
3.8 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3.9 眼部外伤造成实力下降
3.10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重伤
第三十七条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
第一节 颅脑损伤
第三十八条 头皮撕脱伤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并伴有失血性休克;头皮损伤致使头皮丧失生存能力,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 颅盖骨折(如线形、凹陷、粉碎等)伴有脑实质及血管损伤,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硬脑膜破裂。
第四十条 开放性颅脑损伤。
第四十一条 颅底骨折伴有面、听神经损伤或者脑脊液漏长期不愈。
第四十二条 颅脑损伤当时出现昏迷(30分种以上)和神经系统体征,如单瘫、偏瘫、失语等海
第四十三条 颅脑损伤,经脑CT扫描显示脑挫伤,但是必须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四条 颅脑损伤致成硬脑膜外血肿、硬脑膜下血肿或者脑内血肿。
第四十五条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六条 颅脑损伤引起颅内感染,如脑膜炎、脑脓肿等。
第四十七条 颅脑损伤除嗅神经之外引起其他脑神经不易恢复的损伤。
第四十八条 颅脑损伤引起外伤性癫痫。
第四十九条 颅脑损伤导致严重器质性精神障碍。
第五十条 颅脑损伤致使神经系统实质性损害引起的症状与病征,如颈内动脉――海绵窦瘘下丘脑――垂体功能障碍等。
3.11 耳廓创在lcm以上;耳廓缺损。
3.12 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3.13 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3.14 涎腺其导管损伤。
3.15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3.16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3.17 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3.18 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lcm以上。
3.19 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m2以上。
轻伤
第二章 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 8厘米, 儿童达 6厘米; 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 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达到或超过既可确认...>>
问题二:脑震荡什么情况会鉴定为轻伤 2014年1月1日随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正式实施。
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未实施前,按照旧的标准中“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即大家通常说的“脑震荡”属于轻伤,也就是施暴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到底如何界定脑震荡一直是学界争议的焦点。确认是否为“脑震荡”,只能依据医院的诊断病历和被鉴定人的叙述判断,而没有客观的体征或医学辅助检查来支撑。有些被鉴定人会故意隐瞒真情或夸大伤情。故而在新标准中“脑震荡”将不被认定为轻伤。
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如果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为轻伤。如果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属于轻微伤。
问题三:脑震荡是否构成轻伤 脑震荡是医学颅脑损伤中是最轻的一种。正常情况下,一般是构成轻微伤,不构成轻伤,属于民事范畴,可以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具体的认定,还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由司法医学作出鉴定意见,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则涉嫌故意伤害,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脑震荡常定义为“中枢神经系统的暂时性功能障碍”。
一般是在头部受到轻度暴力的打击后,产生的短暂意识丧失,随即清醒,可有近事遗忘,神经系统病理解剖无明显变化,无器质性损害,它所表现出的一过性神经功能改变,可能与脑组织受暴力打击后引起的病理生理变化有关,但是在一些因脑震荡死亡的病例和拳击手反复受到脑部撞击后发生慢性脑萎缩甚至一些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如拳王阿里)。
二、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脑震荡一般属于轻微伤
5.1.5 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即脑震荡)。
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问题四:脑震荡够上轻伤的标准是什么 建议:对于这个问题需要重视,关于这个问题为你解答如下:两部两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八条,实际就是脑震荡的诊断标准,因为医学上脑震荡和法医学上的脑震荡有一定区别,医学上的脑震荡轻易就可以定的,而法医学上的脑震荡,有很严格的诊断标准,好多医学上的脑震荡,在法医学上就不能认定。
问题五:轻微脑震荡属于轻伤一级吗?在新的司法鉴定规定里轻伤的鉴定是什么? 轻微脑震荡属于轻微伤。够不上刑事处罚。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轻微伤害案件,公安机关进行双方调解、赔偿医疗费等达成协议,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 如果赔偿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伤害所受的损失。
问题六:脑震荡属于轻伤吗 什么情况属于轻伤 不属于轻伤。是否属于轻伤,需要做伤势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1.3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1.4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问题七:轻微脑震荡可以鉴定为轻伤吗?打人者应负怎样责任? 自从轻伤标准重新发布后,脑震荡已不属轻伤范畴,只能按治安处罚,可以拘留。
问题八:被打成脑震荡算不算轻伤 被打成脑震荡不算轻伤
原来的轻伤鉴定标准属于轻伤,即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属于轻伤。
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1.4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问题九:脑震荡,法医鉴定 1、需要司法鉴定的; 2、鉴定的时候虽然达不到伤残等级,但是可以给一定的医疗期、营养期、护理期等的 3、如此,您可以就多主张一些诉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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