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所说的1-6类工作是什么?
根据《保险行业职业分类标准》规定
第一大类:一般职业人员,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机关人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
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其他成员组织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单位人员。
第二大类:农牧渔业人员,包括农业生产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与服务人员、畜牧业生产人员、畜牧业技术人员、渔业生产人员、渔业技术人员、草业生产服务人员等。
第三大类:木材森林业人员,包括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人员、木材加工业人员。
第四大类:地质矿产业人员,包括地质勘探人员、地质测量人员、盐业生产人员、矿物处理人员、坑外作业人员、坑道内作业人员、陆上油矿开采业人员、海上油矿开采业人员、其他石油天然气从业人员等。
第五大类:制造业人员,包括冶金工程技术人员、炼铁人员、炼钢人员、铁合金冶炼人员、重有色金属冶炼人员、半导体材料制备人员、碳素制品生产人员、机械制造加工业人员、电子工程技术人员等。
第六大类:建筑工程业人员,包括建筑公司从业人员、铁路道路铺设人员、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人员、其他工程人员。
扩展资料: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编制的《保险行业职业分类标准》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这将是保险行业首部职业分类规范,也是我国保险行业标准体系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行业职业分类标准》将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所有保险公司,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荐使用的首部职业分类规范,各保险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考使用。
《保险行业职业分类标准》中职业分类原则:
1、按从业人员所从事工作性质的相似性进行职业分类。
2、对于同时从事两种及两种以上工作的人员,以其从事工作的风险类别作为判断标准,按照风险较高的工作作为其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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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31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