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科目三是要改革。
科目三超车评判标准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3、超车时,未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4、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5、超车后,驶回原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6、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7、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