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不如实告知,两年过后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2020-05-20 · 花更少的钱,买更好的保险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在填写健康告知时要注意的内容和小技巧都在这里了,需要的自取:《投保时,健康告知有什么小技巧?》
先说结论:两年不可抗辩规定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并不等于两年后出险就一定能赔。很多业务员会跟大家说“带病买了保险,只要熬过两年就可以赔了”,这其实是误导销售,从不可抗辩的条款来看,这条珍藏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保护,但这病不代表着明知身体有异常依然投保的行为会受到保护。
健康告知是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的询问调查。这关系到保障内容是否能够生效,是否能够正常理赔,只有通过了健康告知才可以购买保险的,不同的保险公司对健康情况有不同的要求,询问的内容也不同。
假如你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填写,情况不太严重,你就可以不用急着退保,可以跟保险公司申请补充核保,这样保险还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不过隐瞒情况严重的话,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理赔的,可以终止合同的。
在我国内地购买保险填写健康告知时,要遵守这“三答”:问什么答什么;不问不答;想清楚再答。如果是身体有些小毛病的朋友在买保险前建议先看看这篇文章:《记住这5个步骤,让你顺利带病投保!》
目前健康告知审核的方式有智能核保和人工核保,二选一。
如果你是智能核保没有通过,可以再进行人工审核一次。因为智能核保的准确率没有人工核保的那么高当人工审核也过不了的话,就只好更换成那些对健康要求没那么高的产品了,这里是一些健康要求没那么高的产品,需要可以收藏:《超值!性价比超高的保险产品》
注意事项
1、不要在投保前去进行体检你只需要把你知道的如实回答就可以了。
2、如果你之前有被误诊的经历,一定要和保险公司的人说。因为误诊也是会有医院记录的,有可能影响到你的保障内容。
以上就是我对该问题的全部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且保险合同满两年的。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存在有意隐瞒欺诈骗保、重大过失未能如实告知这两种情况:
(一) 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病情投保,超过两年申请理赔的。
两年不可抗辩期条款,也绝不是带病投保的利器,并不是只要熬过了2年就万事大吉了,如果存在故意欺瞒,甚至构成欺诈,两年不可抗辩也是不起作用的,要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行。
这里面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以重大疾病保险为例,告知的内容或者疾病(简称A)与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重大疾病(简称B)是有区别的。A往往是一些轻微的疾病或者症状。B则是重大疾病,许多重疾离死亡不远了。只有发生B时,保险才会赔付。
比如乙肝病毒携带属于A,而肝癌晚期属于B。如果不能理解上述概念的区别,就很难理解下面的几种情况。 然后要区分三种情况:
1、 A没有告知,不管是什么原因没有告知,有些小病、症状或者不良生活习惯慢慢演化为B。只要确诊B时即保险事故发生时离合同成立已经过了两年,肯定要赔。 立法规定已经很明确,这种情况下,法律和保险业界争议并不大。
2、 A没有如实告知,但实际上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有B了。患有B表明保险事故在投保时已经发生。患有这类重大疾病,不可能不治疗,投保人基本心知肚明。其故意的心态比较明显,这种情况就不能机械适用两年抗辩期了,否则就是变相鼓励恶意骗保行为。
3、 A没有告知,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内发生B,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拒赔并解除合同。但有的投保人基于各种原因,会拖延到两年后去理赔。比如2016年8月1日投保,而2017年1月1日发现患有B,治疗半年被保险人死亡。家属早就拿了相关的诊断材料,但一直等到2018年8月1日之后再去提交给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希望适用两年不可抗辩期条款。 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不诚信也是比较明显的。另外保险合同中往往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多少天应提供理赔材料,故意拖延提交理赔材料,也是违反合同约定的。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下的保险理赔难以得到支持。
(二)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通俗的说就是:拒赔,但退还你的保费。
总结:诚信,是一切商业行为的基石,保持诚信会极大地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我们保险的目的还是为了预防未来未知的风险,为了让保险能够更好地发挥本来应有的作用,请保险人【明确说明】,请被保险人【如实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