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发工资单位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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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不违法,不一致的,可以要求说明,无正当理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解析:
在签订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的公司不一致的情况下,通常是按实际用工情况来确定,即劳动者实际是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服务还是工资发放单位服务,劳动者的社保关系在哪家公司等情形来确定实际劳动关系。员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上签字的单位一方应该是员工实际工作的公司或者企业,不一致的,或者对此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单位说明理由,单位无正当理由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解析:
在签订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的公司不一致的情况下,通常是按实际用工情况来确定,即劳动者实际是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服务还是工资发放单位服务,劳动者的社保关系在哪家公司等情形来确定实际劳动关系。员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上签字的单位一方应该是员工实际工作的公司或者企业,不一致的,或者对此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单位说明理由,单位无正当理由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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