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民族观的主要内容
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提出民族统一(“五族共和”)、民族平等,有利于化解民族矛盾、团结各民族进行革命。
原文:
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
——《临时大总统宣言书》(1912年1月)
“要之,异族因政治不平等,其结果惟革命……革命之功用,在使不平等归于平等。”
——《在北京五族共和合进会与西北协进会的演说》(1912年9月)
孙中山(1866年—1925年),名文,字载之,号日新,又号逸仙,幼名帝象,化名中山樵,常以中山为名。生于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翠亨村的农民家庭。[2] 青少年时代受到广东人民斗争传统的影响,向往太平天国的革命事业。是中国近代民族民主主义革命的开拓者,中国民主革命伟大先行者,中华民国和中国国民党缔造者,三民主义的倡导者,创立《五权宪法》。他首举彻底反封建的旗帜,“起共和而终二千年帝制”。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成立中国同盟会。1911年10月10日(清宣统三年)新军中的革命党人暗中联络,决定当天晚上起义。辛亥革命后被推举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在北京逝世,1929年6月1日,根据其生前遗愿,葬于南京紫金山中山陵。[3] 1940年,国民政府通令全国,尊称其为“中华民国国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