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教师编制报考要求和条件
菏泽教师编制报考要求和条件,内容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条件。2021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5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
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不能应聘。
4、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