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教学论的主要研究对象是什么
关于数学教学论的研究对象,目前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这和数学教学论正在形成和发展的现状是相适应的。
(一)前苏联学者斯托利亚尔在他所著的《数学教育学》一书中谈到,数学教育学的对象中包含的问题可分为数学的教与学,也就是教师的数学教学活动与学生的数学学习活动,提出数学教学即是数学思维活动的教学,而不仅是数学结果的教学,要把数学知识如何通过思维活动得到的过程教给学生。如同底数幂乘除法的法则不是仅让学生记忆,更重要的是通过观察、实验、归纳、猜想获得法则。特别强调受教育者学习数学知识的过程,一定意义下同发现数学真理的思维过程有相似之处。
(二)西德学者包期费尔德(H.Bause sfel d。在第三届国际数学教育会议上描述了数学教育学的三个研究对象:课程、教学、学习。后来美国的汤姆·凯伦(Tom Kiele n)—一发展了他的观点,汤姆·凯伦在一篇题为“数学教育研究——三角形”的社论中把课程、教学、学习形象地比作为三角形的三个顶点,分别对应于三种人:课程设计者、教师、学生。数学教育学有三个研究的方面,即课程论、教学论、学习论。
(三)日本山犁大学横地清教授于1980年写了《数学教育学序说》,阐述了数学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提出了数学教育学七个方面的研究领域。
①关于学习者的数学认识和实践的研究。②关于教授——学习的研究。
③关于教学内容的确定和教育课程的研究。④关于公共教育机关(保育院、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数学教育的研究。从系统论观点把巾学与j其它阶段的衔接联系起来。
⑤关于数学在补会中的作用的研究。⑥关于数学教育史的研究。
⑦关于世界数学教育的研究。总之,广义地来说,数学教学论研究与数学教育有关的一切问题(数学与社会、教师培训、比较数学教育等)。狭义地来说,以课程论、教学论、学习论——三论为核心,研究有关教授与学习的全部过程,是揭示数学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