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回答
展开全部
第一,罗马法在发展过程中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修正、完善,具有较强的生命力。第二,罗马帝国疆域辽阔,最强盛的时候地跨三洲,正如恩格斯所说:“罗马的占领,在所有被征服的国家,首先直接破坏了旧有的社会生活条件——到处都由罗马法官根据罗马法进行判决,从而使地方上的社会秩序都被宣判无效。”被征服的国家和地区都无一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先进罗马发的影响。第三,罗马法的发展是罗马统治者重视法学、尊重法学家的结果。第四,罗马法本身的系统性逻辑性很强,法理精深,有利于它的发展和传播。所以罗马法的形成与发展就是罗马史的缩影。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