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规中车牌上缺少一个螺丝钢印冒要扣12分合法吗?
合法,少一个螺丝钢印冒属于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按2017年10月7日修改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车牌要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甘肃政务服务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办事指南(常见问题)-交通违法记分- 对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如何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