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个人增利理财产品赎回到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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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5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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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情况下,产品成立日为募集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但在以下两种情形除外: (1)若在募集期届满之前募集资金已经达到产品募集上限,工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该理财产品,同时将成立日期调整为实际募集期截止日次日(如遇节假日,成立时间顺延至募集期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2)若在募集期届满之日未达到产品募集下限,则本产品可将募集期顺延,最长 7 个工作日,成立日相应顺延;若募集期顺延后仍未达到产品募集下限,工行有权选择本产品不能成立,理财本金将在募集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返还投资人。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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