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福建省秋季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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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福建省秋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在闽单位,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
为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定2010年10月23日举行2010年秋季省属事业单位等(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招聘范围
1、财政核拨、财政拨补经费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行政
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等公共岗位工作人员。
2、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省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
3、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属事业单位部分岗位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他类型省属事业单位,中央在闽事业单位,各设区市、县(区)、乡镇属事业单位补充上述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招聘其他工作人员也可委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均须按编制和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要求进行。
二、 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各招聘单位制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含有歧视性条款,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也应符合岗位实际需要,不得作过多过细设置。如要求设置相关专业的,参考《福建省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将相关专业的具体范围加以备注,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
(二)报考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专门岗位)的人员,包括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 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于2010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10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其中服务期满二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所有专门职位;服务期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的专门职位。专门职位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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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在闽单位,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
为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定2010年10月23日举行2010年秋季省属事业单位等(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招聘范围
1、财政核拨、财政拨补经费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行政
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等公共岗位工作人员。
2、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省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
3、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属事业单位部分岗位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他类型省属事业单位,中央在闽事业单位,各设区市、县(区)、乡镇属事业单位补充上述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招聘其他工作人员也可委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均须按编制和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要求进行。
二、 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各招聘单位制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含有歧视性条款,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也应符合岗位实际需要,不得作过多过细设置。如要求设置相关专业的,参考《福建省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将相关专业的具体范围加以备注,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
(二)报考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专门岗位)的人员,包括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 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于2010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10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其中服务期满二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所有专门职位;服务期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的专门职位。专门职位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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