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类包括哪些专业
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包括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介绍:
一、音乐。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奏)的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
二、舞蹈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舞蹈表演的专业知识和舞蹈编导能力,掌握舞蹈表演专业技能,能进行舞蹈表演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核心能力:舞蹈表演的基本技能。
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基本乐理、基础训练、民间舞、舞蹈概论、舞蹈简史、技能、表演、身韵、舞蹈欣赏、音乐欣赏、编导、创作、现代舞蹈训练、考察观摩、舞蹈素材收集、毕业演出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简介:
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旨在培养具有较高学术研究能力和具有创新性、开拓性、时代性创作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本学科在强调对艺术本体进行较高层次的学术探索和理论研究的同时还注重培养学生艺术创作过程中的开拓性思维和创新理念,并能够从哲学层面掌握音乐、舞蹈艺术的文化学理念和创作性思维方式。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音乐与舞蹈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