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父母要遗弃孩子?
原因有很多,但据观察,主要有以下几点:
(1)孩子本身的问题。
有的孩子天生带有一些以现在的医疗水平,或者家庭经济条件难以治疗的疾病,虽然家庭主观上也不想遗弃孩子,但是现实的条件让他们不得以而实施。
(2)中国传统思想的原因。
在我国许多地区,尤其是农村山区等偏远的地区存在着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虽然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和宣传,但是短时间内并不能将这种思想完全根除。当出生的婴儿是女孩的时候,就会使他们产生遗弃的想法。
(3)经济条件的原因。
虽然我国经过改革开放和长时间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也得看到我国的发展具有不均衡的特点,而且在我国社会中存在一定的物价上涨,医疗条件匮乏的现象,尤其是在西部和部分中部地区。没有足够的物质条件去养育孩子,便会有可能遗弃。
(4)法律规范的漏洞。
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并没有将遗弃婴儿罪定为独立的罪名,对于实施以其行为的主体也没有具体的惩处措施,难以达到有法可依的要求。而且在一些地区,法律的观念还不是很强。
被遗弃的孩子中大多数都是残疾或者带有先天性疾病的儿童,或者是因为出生是女孩。在我国实践中,实施遗弃行为的多是婴儿的家人,而且发生一起行为的频率在逐年提高,这在无形中增加了福利院的负担,也就是整体社会的负担。
(5)未婚先孕没也是遗弃孩子的主要原因。
改革开放,年轻人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年轻人的思想越来越开放。很多人没有做好准备的前提下,未婚先孕生下小孩之后没有办法接受,这个时候他们也只有遗弃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