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常宁市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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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诚研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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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7]15、16、17、18号)、《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起点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7]20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扶贫培养计划、定向培养市州项目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7]21、22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由封红伟同志任组长,欧和平任副组长,李启越、李冬茂、王小林、李小平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吕诗清、刘春明、阳青柏、詹心泽、黄天明、雷运成等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市教育局教师工作股。
二、招生计划与类型
2017年,我市初中与高中起点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是196人(其中初中起点160人,高中起点36人)。根据培养目标需要,今年初中起点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扶贫计划和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市州计划)四类。
各个计划类别具体招生计划指标详见【附件1、2】.
三、初中起点公费师范定向培养招生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普通计划、定向到乡镇任教计划(市州计划)、扶贫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定向到乡镇任教计划(市州计划)、扶贫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是持常宁户籍的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截至2017年8月31日,年龄未满18周岁(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参加了衡阳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2017年我市一中、二中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5.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县以下农村小学任教(本科)不少于8年、(专科)不少于5年。
6.填报扶贫计划的考生,必须是持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并持有县市区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7.自愿报考定向到乡镇任教计划的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乡镇任教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初中任教不少于5年。
(二)民族乡计划
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的有关条件按以下政策执行:
1.报名考生享受加分政策,具体做法是:
⑴按本章第(一)节第2条的规定,考生的加分幅度为中考所含科目的满分之和的10%,考生所获加分可任意分别加入其相关科目的中考成绩。塔山中学瑶族考生报考“民族乡计划”每人净加108分。
⑵.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时,使用加分后的中考成绩。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填报了非民族乡计划(包括非本人户籍所在的民族乡的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下同)志愿的,其参加非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招生录取工作时,不享受加分政策,只能使用其原始的中考成绩。
2.报名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⑴持有招生来源计划中所确定的民族乡户籍。
⑵民族成分为少数民族。
⑶具有在本民族乡学校就读的完整的一至九年级义务教育阶段学籍,且为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⑷符合本章第(一)节第1、3条的规定。
⑸参加了户籍所在市州的中考,且考生的中考总成绩在加分后符合本章第(一)节第2条的有关规定。
⑹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民族乡计划所定向的民族乡小学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8年。
四、招生录取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招生计划
年度招生计划下达后,我市教育局和初中学校应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我市的各类招生计划数及专业方向。
(二)个人自愿报名
1.普通计划、定向到乡镇任教计划(市州计划)、扶贫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志愿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
2.民族乡计划
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塔山中学报名。
(三)毕业学校初审推荐
《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小一寸近期彩照6张上报至教育局教师工作股。交表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下午五点半钟。
(四)市教育局初选
(1)普通计划、定向到乡镇任教计划(市州计划)、扶贫计划
县市区教育局在审查各校推荐考生报考资格的基础上,分培养学校,在填报了该培养学校普通计划志愿的所有考生中,首先依据考生填报的直接志愿,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的规定比例,分招生专业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名单(结果遇有小数时一律余进);具体比例为1:2(招生来源计划数≤5时)或1:1.5(招生来源计划数>5时)。
为提高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2017年,当分县市区招生来源计划数>5时,试点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30%;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在相应工作环节中,应首先根据招生来源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30%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4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条件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4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
(2)民族乡计划
县市区教育(体)局在审查各校推荐考生报考资格的基础上,分培养学校,在填报了该培养学校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所有考生中,首先依据考生填报的直接志愿,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2的比例,分民族乡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使用加分后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名单。
市教育局将各类参加综合测试的全部初选考生名单在常宁教育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初选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市教育局报衡阳市教育局审核。再组织赴衡阳参加面试和复试.
(五)面试、综合测试
面试、综合测试以市州为单位,由衡阳市教育局与招生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初中起点本科层次的面试和综合测试时间为7月15日;本科类综合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只进行面试,面试的时间是7月16日。
1.初中起点本科类笔试和面试的测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所掌握的初中阶段文化知识及运用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测试内容涵盖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课程),满分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40%、40%、和20%。笔试的命题、制卷和评卷由衡阳师范学院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负责。笔试组考及考务工作以市州教育局为主,招生学院协助。
面试。主要考察和测试考生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
专业方向志愿报考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和教育技术学6个专业方向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教师发展潜质测试,面试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方向志愿报考音乐学、美术学和体育教育3个专业方向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教师发展潜质测试和专业发展潜质测试。
教师发展潜质测试分为潜质必测和特长展示两部分。潜质必测部分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动作协调性、语言表达、身体素质5个方面,满分为100分;特长展示由考生自愿申请(直接志愿填报了音乐学、美术学和体育教育3个专业方向志愿的考生,不需要申请特长展示),满分为20分,其成绩计入教师发展潜质测试总分。
专业发展潜质测试主要测试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方向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10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填写《2017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教师发展潜质测试、专业发展潜质测试记载表》,经衡阳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携带该表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衡阳市教育局协助配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要求及评分细则,由招生学院负责制定。
考生总成绩由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满分之和)×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综合测试笔试成绩、综合测试面试成绩构成。报考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6个专业方向的考生的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权重为0.5)、综合测试笔试成绩(权重为0.5)两项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考音乐学、美术学和体育教育3个专业方向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权重为0.4)、综合测试笔试成绩(权重为0.3)、综合测试专业发展潜质测试成绩(权重为0.3)三项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初中起点专科类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中考成绩总平均分×0.7+面试成绩×0.3(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1.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⑴普通计划、定向到乡镇任教计划(市州计划)、扶贫计划
县市区教育局依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定向到乡镇任教计划(市州计划)、扶贫计划,分专业方向从参加了同一专业方向综合测试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2)民族乡计划
对于民族乡计划,分所定向的民族乡,参照本条第⑴款的办法,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未填报民族乡计划志愿的考生,不得列入民族乡计划的体检考生名单中。
2.体检。县市区教育局按各类招生计划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名单。
(七)签订协议
我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普通计划和扶贫计划的,签订《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普通计划)》(一式4份);民族乡计划的,签订《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民族乡计划)》(一式4份)。乡镇任教计划的,签订《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乡镇任教计划)》(一式5份)。
(八)预录取
市州教育局在全面审查各类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并于7月27—28日将下列材料报送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九)录取
培养学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正式招生录取手续。
五、相关政策要求与说明
1.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校或转专业。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报考研究生,但可报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普通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签订协议的县市区内的县以下农村小学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乡镇任教计划或民族乡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所定向的乡镇或民族乡内的小学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4.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凡正式签约者,不得改录到一、二中就读。
5.公费定向师范生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未达到当年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自谋职业。
6.招生考试过程中若出现*,查实后*和被*的考生双方均取消公费师范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资格。
7.报名参加公费师范招生的考生,不加收报考费,相关费用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8.今年我市公费师范定向培养招生考点设在合江中学,参考考生506人。各校务必选派协调能力强、责任心强的领导与班主任带队,确保考生安全,确保考试有序进行。
9.关于初中起点公费师范定向培养考生志愿的填报,要求以校为单位召开考生和家长会议,充分尊重考生和家长意愿,班主任给予适当指导。
10.关于高中起点公费师范定向培养的志愿填报工作,纳入高考提前批志愿填报,请高中学校按时做好宣传工作,其具体要求详见湘教发〔2017〕14、15号文件。各校应将上述两个文件转发给高三每一位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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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常宁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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